① 您認為家電「以舊換新」回收和補貼流程是什麼
「從營銷企劃看家電以舊換新」:歡迎到我的網路空內間,僅供參考容http://hi..com/zhujiangnj/blog/item/3fd09ef349502e58342accd5.html
② 廢舊家電回收企業對基金制度如何設計能實現年度收支平衡的意見及建議
這這個建議就是其上下齊心文化理念一樣,目標一樣就可以實現。
③ 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該怎麼花
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抄處理基金,是國家襲為促進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而設立的政府性基金,到今年7月,這一基金制度執行已滿3年。
2012年5月21日,財政部、環境保護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海關總署和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徵收使用管理辦法》,並於當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使得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有法可依。
作為家電「以舊換新」政策的延續,基金制度極大推動了廢舊家電拆解規范化進程。然而,隨著廢舊家電呈爆發式增長,業內要求這一制度設計進行調整的聲音也越來越多。
④ 廢舊家電回收企業對於處理基金確權及發放周期的意見及建議
廢舊家電回收,企業對於處理基金確權及發放周期的意見及建議,不是很精通。
⑤ 國家為什麼要用家電以舊換新的政策來回收舊家電
第一個抄問題:國家主導這個以舊換新主要是為了刺激消費、拉動內需,推動經濟增長,同時也是加大環保力度、減少電子污染。第二個問題:回收回來的家電全部由拆解企業直接拆解,不會再次進入流通,這是國家政策明文規定的,如果發現這樣的情況,立即取消該拆解和回收企業的資格。國家這次以舊換新試點的9省市全部是按照這樣的要求執行,只有其他沒有試點的地方、由商家自行操作的以舊換新才會將舊機再次進行流通,所以為什麼國家的以舊換新政策中規定只要是主要零部件存在就可以參與,而非試點地區商家自行操作的以舊換新一定要好機(至少是可以修好的機器)就是這個道理。
⑥ 空氣能熱水器需要繳納廢舊家電回收基金嗎
不需要,它不屬於舊家電范疇。
⑦ 家電以舊換新,回收的標準是什麼
回收時需要看復家電的新舊程度的制,各類家電的補貼有上限標准,但是您說的拒絕托機情況,就要看你選擇的商家了,您可以讓他提供一下文件,以後進行其他家電換新時也就有依據了~~
補貼標准:目前以舊換新僅限於彩電、冰箱(含冰櫃)、洗衣機、空調、電腦五個品類。按國家商委規定這五類家電之間可以進行相互補貼,即若收舊憑證為其中一類的,可用於購買上述五類中任意一類時進行領取補貼。補貼標准為統一按新家電銷售價格的10%給予由銷售單位直接支付給顧客,再由當地財政補貼給銷售單位。目前補貼金額上限為:電視機400 元/台;洗衣機250 元/台;電腦400 元/台;空調350 元/台;冰箱(含冰櫃)300 元/台。
⑧ 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的管理辦法
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徵收使用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徵收使用管理,根據《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51號,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以下簡稱基金)是國家為促進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而設立的政府性基金。
第三條 基金全額上繳中央國庫,納入中央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實行專款專用,年終結余結轉下年度繼續使用。
第二章 徵收管理
第四條 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進口電器電子產品的收貨人或者其代理人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履行基金繳納義務。
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包括自主品牌生產企業和代工生產企業。
第五條 基金分別按照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銷售、進口電器電子產品的收貨人或者其代理人進口的電器電子產品數量定額徵收。
第六條 納入基金徵收范圍的電器電子產品按照《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執行,具體徵收范圍和標准見附件。
第七條 財政部會同環境保護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根據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補貼資金的實際需要,在聽取有關企業和行業協會意見的基礎上,適時調整基金徵收標准。
第八條 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應繳納的基金,由國家稅務局負責徵收。進口電器電子產品的收貨人或者其代理人應繳納的基金,由海關負責徵收。
第九條 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按季申報繳納基金。
國家稅務局對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徵收基金,適用稅收徵收管理的規定。
第十條 進口電器電子產品的收貨人或者其代理人在貨物申報進口時繳納基金。
海關對基金的徵收繳庫管理,按照關稅徵收繳庫管理的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對採用有利於資源綜合利用和無害化處理的設計方案以及使用環保和便於回收利用材料生產的電器電子產品,可以減征基金,具體辦法由財政部會同環境保護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另行制定。
第十二條 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生產用於出口的電器電子產品免徵基金,由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出口貨物報關單》列明的出口產品名稱和數量,向國家稅務局申請從應繳納基金的產品銷售數量中扣除。
第十三條 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進口電器電子產品已繳納基金的,國內銷售時免徵基金,由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口貨物報關單》和《進口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繳款書》列明的進口產品名稱和數量,向國家稅務局申請從應繳納基金的產品銷售數量中扣除。
第十四條 基金收入在政府收支分類科目中列103類01款75項「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收入」(新增)下的有關目級科目。
第十五條 未經國務院批准或者授權,任何地方、部門和單位不得擅自減免基金,不得改變基金徵收對象、范圍和標准。
第十六條 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進口電器電子產品的收貨人或者其代理人繳納的基金計入生產經營成本,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第三章 使用管理
第十七條 基金使用范圍包括:
(一)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費用補貼;
(二)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和電器電子產品生產銷售信息管理系統建設,以及相關信息採集發布支出;
(三)基金徵收管理經費支出;
(四)經財政部批准與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相關的其他支出。
第十八條 依照《條例》和《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資格許可管理辦法》(環境保護部令第13號)的規定取得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資格的企業(以下簡稱處理企業),對列入《目錄》的廢棄電器電子產品進行處理,可以申請基金補貼。
給予基金補貼的處理企業名單,由財政部、環境保護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向社會公布。
第十九條 國家鼓勵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自行回收處理列入《目錄》的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各省(區、市)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在編制本地區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發展規劃時,應當優先支持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設立處理企業。
第二十條 對處理企業按照實際完成拆解處理的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數量給予定額補貼。
基金補貼標准為:電視機85元/台、電冰箱80元/台、洗衣機35元/台、房間空調器35元/台、微型計算機85元/台。
上述實際完成拆解處理的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是指整機,不包括零部件或散件。
財政部會同環境保護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根據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成本變化情況,在聽取有關企業和行業協會意見的基礎上,適時調整基金補貼標准。
第二十一條 處理企業拆解處理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資源綜合利用、環境保護的要求和相關技術規范,並按照環境保護部制定的審核辦法核定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拆解處理數量後,方可獲得基金補貼。
第二十二條 處理企業按季對完成拆解處理的廢棄電器電子產品種類、數量進行統計,填寫《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拆解處理情況表》,並在每個季度結束次月的5日前報送各省(區、市)環境保護主管部門。
第二十三條 處理企業報送《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拆解處理情況表》時,應當同時提供以下資料:
(一)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入庫和出庫記錄報表;
(二)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拆解處理作業記錄報表;
(三)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拆解產物出庫和入庫記錄報表;
(四)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拆解產物銷售憑證或處理證明。
相關報表和憑證按照環境保護部統一規定的格式報送。
第二十四條 各省(區、市)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接到處理企業報送的《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拆解處理情況表》及相關資料後組織開展審核工作,並在每個季度結束次月的月底前將審核意見連同處理企業填寫的《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拆解處理情況表》,以書面形式上報環境保護部。
環境保護部負責對各省(區、市)環境保護主管部門上報情況進行核實,確認每個處理企業完成拆解處理的廢棄電器電子產品種類、數量,並匯總提交財政部。
財政部按照環境保護部提交的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拆解處理種類、數量和基金補貼標准,核定對每個處理企業補貼金額並支付資金。資金支付按照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環境保護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等有關部門應當按照中央政府性基金預算編制的要求,編制年度基金支出預算,報財政部審核。
財政部應當按照預算管理規定審核基金支出預算並批復下達相關部門。
第二十六條 基金支出在政府收支分類科目中列211類61款「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支出」(新增)。
第四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七條 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進口電器電子產品的收貨人或者其代理人應當分別向國家稅務局、海關報送電器電子產品銷售和進口的基本數據及情況,並按照規定申報繳納基金,自覺接受國家稅務局、海關的監督檢查。
第二十八條 處理企業應當按照規定建立廢棄電器電子產品的數據信息管理系統,跟蹤記錄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接收、貯存和處理,拆解產物出入庫和銷售,最終廢棄物出入庫和處理等信息,全面反映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在處理企業內部運轉流程,並如實向環境保護等主管部門報送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和拆解處理的基本數據及情況。
第二十九條 處理企業申請基金補貼相關資料及記錄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和拆解處理情況的原始憑證應當妥善保存備查,保存期限不得少於5年。
第三十條 環境保護部和各省(區、市)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基金補貼審核制度,通過數據系統比對、書面核查、實地檢查等方式,加強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拆解處理的環保核查和數量審核,防止弄虛作假、虛報冒領補貼資金等行為的發生。
第三十一條 財政部會同環境保護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建立實時監控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和生產銷售的信息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監控系統)。
處理企業和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應當配合有關部門建立監控系統。處理企業建立的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數據信息管理系統應當與監控系統對接。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應當按照建立監控系統的要求,登記企業信息並報送電器電子產品生產銷售情況。
第三十二條 財政部、審計署、環境保護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應當按照職責加強對基金繳納、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依法對基金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處理、處罰。
第三十三條 有關行業協會應當協助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做好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拆解處理種類、數量的審核工作。
第三十四條 環境保護部和各省(區、市)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分別公開全國和本地區處理企業拆解處理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及接受基金補貼情況,接受公眾監督。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監督和舉報基金繳納和使用中的違法違規問題。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對單位和個人舉報投訴的問題進行調查和處理。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五條 單位和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和《違反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罰沒收入收支兩條線管理規定行政處分暫行規定》(國務院令第281號)等法律法規進行處理、處罰、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經國務院批准或者授權,擅自減免基金或者改變基金徵收范圍、對象和標準的;
(二)以虛報、冒領等手段騙取基金補貼的;
(三)滯留、截留、挪用基金的;
(四)其他違反政府性基金管理規定的行為。
處理企業有第一款第(二)項行為的,取消給予基金補貼的資格,並向社會公示。
第三十六條 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違反基金徵收管理規定的,由國家稅務局比照稅收違法行為予以行政處罰。進口電器電子產品的收貨人或者其代理人違反基金徵收管理規定的,由海關比照關稅違法行為予以行政處罰。
第三十七條 基金徵收、使用管理有關部門的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規定,在基金徵收和使用管理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八條 本辦法由財政部、環境保護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負責解釋。
第三十九條 本辦法自2012年7月1日起執行。
附:1.對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徵收基金的產品范圍和徵收標准2.對進口電器電子產品徵收基金適用的商品名稱、海關稅則號列和徵收標准(2012年版)
⑨ 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是有報廢才申報嗎
《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管理條例》2011年1月1日執行,這項政策准備工作都在回進行,有的基本就緒。答國家發改委的《目錄》已經完成。環保部、財政部的《基金》也報國務院,市場准入制度也有了眉目。總之,相關的政策基本就緒。這是一項制度創新,政策還需要不斷完善,補充。(回答者:基金的研究者之一)
⑩ 請問國美家電回收板塊怎麼加入,我是回收家電的
以前有國家政策的時候,有家電回收
現在貌似沒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