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丟了東西,可以報警嗎
遺失東西可以報警,警察會根據相關證據幫助查找。因為有拾遺者的聯系方式,可以讓警察幫忙聯系,以及調取遺失物品附近的監控。一般來說,查找有兩個方向:
一是查失源,圍繞丟失時的客觀環境條件進行偵查,例如查監控,走訪目擊人等。
二是查銷贓渠道,有些東西丟了以後可以通過對銷贓渠道的調查發現物品的去向。
《物權法》第l09條規定:「拾得遺失物,應當返還權利人。拾得人應當及時通知權利人領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關部門」。
《物權法》第lll條則規定:「拾得人在遺失物送交有關部門前,有關部門在遺失物被領取前,應當妥善保管遺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遺失物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任何人撿到遺失物以後,應該找尋失主或上交公安等有關部門,同時要妥善保管遺失物,而不能據為己有。
(1)丟失家電報案擴展閱讀
只要是遺失物品不論價值大小都可以報警,因為各地的警務站都設有失物招領處,如果價值達到立案標準的應該可以立案,需要提交書面立案材料,要注意使用標准格式,寫明自己的身份、聯系方式、物品丟失的具體情況等。
《刑法》第二百七十條
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Ⅱ 丟失物品 如何報案
丟失物品,請撥打110或者到當地派出所報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條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
被害人對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控告。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對於報案、控告、舉報,都應當接受。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的,應當移送主管機關處理,並且通知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而又必須採取緊急措施的,應當先採取緊急措施,然後移送主管機關。
犯罪人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適用第三款規定。
(2)丟失家電報案擴展閱讀:
報案可以用書面或者口頭形式提出。屬於口頭報案的,接待的工作人員應當寫成筆錄,經宣讀無誤後,由報案人簽名或蓋章。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於報案材料,應當按照管轄范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不予立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二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於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應當按照管轄范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不予立案,並且將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請復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三條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對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而不立案偵查的,或者被害人認為公安機關對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而不立案偵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的,人民檢察院應當要求公安機關說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應當通知公安機關立案,公安機關接到通知後應當立案。
Ⅲ 房客欠債,債主堵門討要,房客凌晨逃走,半月回來,發現房東價值八千家電丟失。忙通知房東一起到派出所報
關系很明確啊。。。債主犯了故意傷害罪,罪名細分是故意傷害他人精神。房東犯了故意傷害罪,在全部知情的情況下侵犯傷害了他人利益。房客也是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了房東的固有財產。
Ⅳ 丟失物品去派出所報案要准備什麼
1、不需要准備什麼來,直接過去報自案就好。報案時描述清楚時間、地點、丟失物品特徵。
2、派出所民警會做筆錄登記丟失物品的,並且有人撿到,拿到派出所的話,派出所也會聯系失主。
3、如果是重要物品,最好到網上或是報紙上登尋物啟事。
(4)丟失家電報案擴展閱讀:
遺失物須滿足下列條件:
1、須為動產。不動產如土地即使時間久遠致邊界不清也不構成遺失物。除一般動產外,有價證券、銀行存摺及各種證書等也屬於動產范疇。
2、須無人佔有。遺失物在拾得前必須不為任何人佔有。判斷佔有是否喪失,應依社會一般觀念,根據具體情況,考察原佔有人是否具有事實上控制該物的可能性。僅一時喪失對物的佔有,並不能構成遺失。
因此,佔有的物品偶然進入他人地內、建築物內,均不能構成遺失物。在自己房屋遺失的物品,不能視為遺失物。
並且佔有喪失必須具有確定性。無人佔有是一種客觀狀態,與遺失人的主觀認識無關,因此即使失主知悉遺失物的下落,仍不妨礙遺失物的成立。
Ⅳ 財物丟失,如何向公安局報案。報案步驟有哪些
逢年過節的小偷確實會多。
你的情況累計300夠不上盜竊罪的犯罪數額。可能公安會不處理版。如果能抓權現行犯,那到是可以提到公安局去。注意抓的時候分寸,能夠確實控制對方,扭送到公安局就可以,不要過於氣氛動手打嫌疑人
Ⅵ 請問丟東西多少錢可以報案
從法理出發應該受理。當你去報案了警方實際不會受理。
本人親身經歷:
錢包坐車時被回盜,丟失信用卡等物,現答金損失約2000,最可氣的是信用卡還被盜刷了3000多,我用的是招行的卡片,由於招行信用卡有所謂的5重安全保障,掛失前48小時20000元以內的盜刷損失銀行負責賠付,於是我向銀行索賠,銀行說要有報案證明才行,就這樣,上海市徐匯區田林街道派出所楞是不受理,說我如何證明錢包是丟了,急得我真想罵人。後來知情人告訴我,由於這樣的案子很難破,警方受理後破案不了,年底考核破案率低會很難堪,所以潛規則是:能拒絕的警方一定拒絕。
Ⅶ 家電被偷報案後民警不受理後來乾脆說不算案件!
財抄物被盜要及時報警,警襲方經過審查確定案件性質,如果附合立案條件的,立案後依法進行偵查破案。具體程序規定如下 :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六十六條,公安機關對於公民扭送、報案、控告、舉報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動投案的,都應當立即接受,問明情況,並製作筆錄,經核對無誤後,由扭送人、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自動投案人簽名、捺指印。必要時,應當錄音或者錄像。
第一百七十四條 ,經過審查,對於不夠刑事處罰需要給予行政處理的,依法予以處理或者移送有關部門。
第一百七十五條,公安機關接受案件後,經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且屬於自己管轄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予以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情形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不予立案。
對有控告人的案件,決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機關應當製作不予立案通知書,並在三日以內送達控告人。
第一百八十七條,公安機關對已經立案的刑事案件,應當及時進行偵查,全面、客觀地收集、調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無罪、罪輕或者罪重的證據材料。
Ⅷ 遺失物品報警有用嗎
遺失東西警察不會受理,但是如果是被盜竊的可以受理。遺失東西的,警察只能給提供一下監控錄像之類的,想辦法幫忙找回。如果能夠證明有人拿走東西,可能構成侵佔罪的,警察可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