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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家電轉移

發布時間: 2021-03-14 11:53:45

1. l離婚後家電歸誰所有

你好!復
如果你們為這些家電打制官司就打沒有了,農村結婚買的家電沒有多少錢的,按照法律來講,登記前買的東西,如果有證據或發票,是誰買的就歸誰,如果是登記後買的,發票不管寫誰的名字都是夫妻共同財產,每人分一半。
我建議你不要去打官司要這些家電,那就是勞民傷財,就權當這些買家電的錢是找小姐花了,人家黃花大閨女配你睡這么長時間還不應該得到這些東西嗎,要想得開哈。呵呵!

2. 夫妻離婚妻子掏錢買家電可以搬走嗎

婚後妻子掏錢買的家電,依然屬於婚後的共同財產,女方是沒有權利單獨帶走的。

3. 離婚前監控拍下轉移物品家電還有現金也沒了算證據嗎

算,拍下的就算視頻證據,至於你說的現金也沒了,如果沒有其他相應佐證的話一般不會被採信!aqui te amo。

4. 離婚前監控拍下一方轉移物品家電還有現金也沒了算證據嗎

這個當然可以當做證據么。因為你們婚後的財產屬於夫妻雙方共有的。如果另外一方在離婚前提前轉移被你拍下了。自然可以作為證據在法庭上出示的

5. 結婚前一方買的家電離婚時可以帶走嗎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lihun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lihun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所以,房子歸男方所有,男方補償女方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

6. 離婚後對方來我家拿走了家電我應該怎麼辦

如果是協議離婚,應在協議時將財產分割清楚,以免造成離婚後財產糾紛。如果是法院判決離婚應按照判決書分割財產。無論是那種離婚方式,離婚以後就不應該再隨意拿走對方的財物,出現這種情況首先可以向對方提出索要財物,如果無效可以以入室搶劫或者盜竊案件報警。

7. 婚後家裡的家電離婚歸誰如果一方硬要搬走屬於違法行為吧

不違法,婚後的家電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一方硬要搬走,在離婚時的財產分割中,屬於多搬的,應給予另一方經濟補償。
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是指離婚時依法將夫妻共同財產劃分為各自的個人財產。現行《婚姻法》第17條到第19條明確了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以列舉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內容。該法也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有協議分割和判決分割兩種做法。離婚時,雙方有合法婚姻財產約定的,依約定。一方的特有財產歸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財產一般應當均等分割,必要時亦可不均等,有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依法判決。
根據《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以下簡稱《財產分割意見》)的規定,結合司法實踐,人民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可以遵循以下原則:
1.男女平等原則。男女平等原則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條法律規范中,又是人民法院處理婚姻家庭案件的辦案指南。該原則體現在離婚財產分割上,就是夫妻雙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財產的權利,平等地承擔共同債務的義務。
2.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這里的「照顧」,既可以在財產份額上給予女方適當多分,也可以在財產種類上將某項生活特別需要的財產,比如住房,分配給女方。畢竟從習慣勢力上、從傳統因素的影響所造成的障礙上、從婦女的家務負擔、生理特點上講,離婚後一般婦女在尋找工作和謀生能力上也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會給予更多的幫助。同時,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要特別注意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權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在離婚分割共同財產時,不應損害財產效用、性能和經濟價值。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產資料進行分割時,應盡可能分給需要該生產資料、能更好發揮該生產資料效用的一方;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活資料進行分割時,要盡量滿足個人從事專業或職業需要,以發揮物的使用價值。不可分物按實際需要和有利發揮效用原則歸一方所有,分得方應依公平原則,按離婚時的實際價值給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4.權利不得濫用原則。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不得把屬於國家、集體和他人所有的財產當作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名義損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毀損、滅失的,另一方不予補償。這是司法實踐經驗的總結,符合夫妻關系和婚姻生活本質的要求,有利於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關於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許多教科書里認為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必須堅持此原則。但我們以為,修正後的《婚姻法》已經新增離婚損害賠償制度以對離婚無過錯方進行補償,已能體現法律的公正,故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不必再堅持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否則將有可能導致利益失衡。

8. 協議離婚家電如何分配

1、離婚屬於夫妻雙方的權利與自由,可以協議離婚,也可以訴訟離婚。
訴訟離婚,一方不同意離婚或簽了離婚協議後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訴訟離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訴。一審一般3個月。
2、【夫妻共同財產的離婚處理】婚前財產各自歸各自,婚後夫妻共有財產原則均分。
如果對方有導致離婚的法定過錯(比如一方惡意轉移財產)分割夫妻共有財產時可以要求過錯方少分,並可以主張損害賠償。
3、【離婚與子女】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給付,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