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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物照包括什麼照明

發布時間: 2021-03-07 06:34:44

A. 建築物照明設計規范有什麼標准

綠色照明是節約能源、保護環境,有益於提高人們生產、工作、學習效率和生活質量,保護身心健康的照明。
2.0.2 視覺作業 visual task
在工作和活動中,對呈現在背景前的細部和目標的觀察過程。
2.0.3 光通量 luminous flux
根據輻射對標准光度觀察者的作用導出的光度量。對於明視覺有:

(2.0.3)
式中:dΦe( λ)/dλ——輻射通量的光譜分布;
V (λ) ——光譜光(視)效率;Km
K m ——輻射的光譜(視)效能的最大值,單位為流明每瓦特(lm/W )。在單色輻射時,明視覺條件下的m K 值為683lm/W ( λm = 555 nm時)。
該量的符號為Φ,單位為流明(lm),1lm = 1cd·1sr。
2.0.4 發光強度 luminous intensity
發光體在給定方向上的發光強度是該發光體在該方向的立體單元dΩ內傳輸的光通量dΦ除以該立體角單元所得之商,即單位立體角的光通量,其公式為

(2.0.4)
該量的符號為I ,單位為坎德拉(cd ),1cd = 1lm/ sr 。
2.0.5 亮度 luminance
由公式dΦ/(dA· cosθ·dΩ)定義的量,即單位投影面積上的發光強度,其公式為:
L = dΦ/(dA·cosθ·dΩ) (2.0.5)
式中:dΦ——由給定點的束元傳輸的並包含給定方向的立方角dΩ內傳播的光通量;
dA ——包含給定點的射束截面積;
θ ——射束截面法線與射束方向間的夾角。
該量的符號為L,單位為坎德拉每平方米(cd /m2)。
2.0.6 照度 illuminance
表面上一點的照度是入射在包含該點的面元上的光通量dΦ除以該面元面積dA所得之商,即:
(2.0.6)
該量的符號為E,單位為勒克斯(lx),1lx=1lm/m2。
2.0.7 維持平均照度 maintained average illuminance
規定表面上的平均照度不得低於此數值。它是在照明裝置必須進行維護的時刻,在規定表面上的平均照度。
2.0.8 參考平面 reference surface
測量或規定照度的平面。
2.0.9 作業面 working plane
在其表面進行工作的平面。
2.0.10 亮度對比 luminance contrast
視野中識別對象和背景的亮度差與背景亮度之比,即
(2.0.10)
式中:C ——亮度對比;
ΔL——識別對象亮度與背景亮度之差;
Lb ——背景亮度。
2.0.11 識別對象 recognized objective
識別的物體和細節(如需識別的點、線、傷痕、污點等)。
2.0.12 維護系數 maintenance factor
照明裝置在使用一定周期後,在規定表面的平均照度或平均亮度與該裝置在相同條件下新裝時在同一表面上所得到的平均照度或平均亮度之比。
2.0.13 一般照明 general lighting
為照亮整個場所而設置的均勻照明。
2.0.14 分區一般照明 localized lighting
對某一特定區域,如進行工作的地點,設計成不同的照度來照亮該區域的一般照明。
2.0.15 局部照明 local lighting
特定視覺工作用的、為照亮某個局部而設置的照明。
2.0.16 混合照明 mixed lighting
由一般照明與局部照明組成的照明。
2.0.17 正常照明normal lighting
在正常情況下使用的室內外照明。
2.0.18 應急照明 emergency lighting
因正常照明的電源失效而啟用的照明。應急照明包括疏散照明、安全照明、備用照明。
2.0.19 疏散照明 escape lighting
作為應急照明的一部分,用於確保疏散通道被有效地辨認而使用的照明。
2.0.20 安全照明 safely lighting
作為應急照明的一部分,用於確保處於潛在危險之中的人員安全的照明。
2.0.21 備用照明 stand-by lighting
作為應急照明的一部分,用於確保正常活動正常進行的照明。
2.0.22 值班照明 on-ty lighting
非工作時間,為值班所設置的照明。
2.0.23 警衛照明 security lighting
用於警戒而安裝的照明。
2.0.24 障礙照明 obstacle lighting
在可能危及航行安全的建築物或構築物上安裝的標志燈。
2.0.25 頻閃效應 stroboscopic effect
在以一定頻率變化的光照射下,觀察到物體運動呈現出不同於其實際運動的現象。
2.0.26 光強分布 distribution of luminous intensity
用曲線或表格表示光源或燈具在空間各方向的發光強度值,也稱配光。
2.0.27 光源的發光效能 luminous efficacy of a source
光源發出的光通量除以光源功率所得之商,簡稱光源的光效。單位為流明每瓦特(lm/W)。
2.0.28 燈具效率 luminarie efficiency
在相同使用條件下,燈具發出的總光通量與燈具內所有光源發出的總光通量之比,也稱燈具的光輸出比。
2.0.29 照度均勻度 uniformity radio of illuminance
規定表面上的最小照度與平均照度之比。
2.0.30 眩光 glare
由於視野中的亮度分布或亮度范圍的不適宜,或存在極端的對比,以致引起不舒適的感覺或降低觀察細部或目標的能力的視覺現象。
2.0.31 直接眩光 direct glare
由視野中,特別是在靠近視線方向存在的發光體所產生的眩光。
2.0.32 不舒適眩光 discomfort glare
產生不舒適感覺,但不一定降低視覺對象的可見度的眩光。

B. 建築照明的照明種類

1 工作場所均應設來置正常照明。
2 工作場自所下列情況應設置應急照明:
1)正常照明因故障熄滅後,需確保正常工作或活動繼續技能型的場所,應設置備用照明;
2) 正常照明因故障熄滅後,需確保處於潛在危險之中的人員安全的場所,應設置安全照明;
3)正常照明因故障熄滅後,需確保人員安全疏散的出口和通道,應設置疏散照明。
3 大面積場所宜設置值班照明。
4 有境界任務的場所,應根據警戒范圍的要求設置警衛照明。
5 有危及航行安全的建築物,構築物上,應根據剛性要求設置障礙照明。

C. 建築物照明(室外),都能用到什麼燈

樓正面和頂部尖角位置是用投光燈照的
紫色的3條 好像是護欄管 圖片 比較模糊看不清楚,
頂部2個光束 是2頭的空中玫瑰

D. 什麼是建築照明燈

建築抄照明燈具指的是安裝在牆壁上、頂面上的與室內空間結構緊密相關的燈具,如燈槽、壁燈、筒燈、吊燈、吸頂燈和軌道燈等。

另外還有定製的建築照明燈具,可用來強調台階、扶手的安全照明和其他裝飾設計元素,如嵌入式的地燈主要用於飛機場、劇場里或台階上的安全引導照明。

E. 立面照明指什麼啊

室外照明設計,一般只限院內外、街道的交通道路照明,實際上仍屬平面照明設計,即使是室外作業照明,如工作加工場所、貨場、運動等,多數仍超不出平面照明設計。至於需要對空間景物,做比較適宜的觀賞,則難以達到目的。如城市廣場、紀念碑、人(物)像、噴水池泉、主要建築物立面、浮雕、國徽等,目前,雖有所謂節日照明,但只能達到造成節日氣氛,遠觀外形輪廊的目的。而亮度太高,不宜近觀,易於造成眩暈。更因照度太低,光色昏暗,看不出必要的陰影及主要色彩及懸浮感。為了提高某些自然景觀及工人建築物夜間特色,對有重要意義和觀賞價值的大型樓、堂、館、所等建築物,常需要設置供夜間觀賞的立面照明。這種立面照明如果處理得當,便會產生種種動人的藝術效果。雖然初投資有所增加,但對招來賓客,還是大有益處。因而進行立面照明設計已成為歷史的必然,時代的要求。
一、光源及照度的確定
我國建築物的立面照明,過去多採用沿建築物輪廊裝節日彩燈的方式,這種方式簡單易行,但難於體現建築物本身的立體感,藝術效果也欠佳,而且耗電量較大。近年來開始較多地採用投光燈作為立面照明的光源。由於投光燈的光色好,立體感強,所需照明器的功率較小,可以節約電能消耗,所以在設計中得到廣泛應用。立面照明所需照度的大小,應視建築物牆面材料反射和周圍的高度條件而定,相同光通量的照明燈光投射到不同反射率的牆面上所產生的亮度是不同的。如果被照建築物的背景較亮,則需要更多的燈光才能獲得所要求的對比效果。如果背景較暗,反需較小的燈光便能使建築物的亮度超過背景,建築物立面照明所需照度值列於表1。此表是參照日本和道德照明手冊的規定值給出的,可供設計時參考。
二、建築物立面照明設計原則
建築物立面照明設計與其它照明設計有很大的不同,它是在原有建築的基礎上,通過照明的明亮變化,顏色變化來展示建築物的特點。因此,設計時必須全面了解建築物使用功能,建築網路、結構特點、表面裝飾材料、建築物周圍的環境等情況進行全面考慮。
1.建築物立面照明是為了表現建築物夜間形象,既要突出建築物的形狀特點及使用功能,還要立足於用光和影為建築物重新塑造一個與白天明顯不同的形象。盲目模仿白天自然光下的建築物,景象不是現實的,也是不可能的。因為白天自然光的投射方面和強度一年四季,從早到晚在不斷變化,能夠賦予建築物的動態美感。
2.設計建築物立面照明,既要通過建築相鄰面之間的亮度變化、顏色差異,突出建築物的輪廓,還要使被照明建築物在亮度或顏色上與周圍環境及相鄰建築物有明顯的差異,這樣才能保證建築物完整性並具有良好的立體感。
3.每個建築物都有其獨特的設計網路和意圖,建築設計師往往是通過建築物的幾個關鍵部分業體現的。因此,建築物立面照明設計應突出建築重點,保證建築物整體效果的同時,盡可能清晰地展示建築物關鍵部位的結構和裝飾細部的特徵。
4.色彩一般都具有強烈的感情特徵,它可以極度的強化某種情緒。因而,彩色光的使用不僅要依據建築的建築功能、使用要求和表面材料等特性,還考慮建築物的風格,歷史背景及周圍環境等因素。一般政府機關、法院等方面的建築要求庄嚴大方、故不採用彩色光,主要使用白色的金屬鹵化物燈等,有必要時可在某處使用少量彩色光束點綴,突出建築物的形象。商業性建築及娛樂性設施,可以適當採用彩色光,以達到美化環境、調節氣氛。
5.節約用電是照明設計一貫的方針,在進行建築物立面照明設計中同樣應考慮節能。盡量使用長壽命、高光效的優質節能光源、燈具及設備。控制方案靈活、採用分組按節日和平日照明等分開控制
6.建築物立面照明的設施,一般布置在建築物的附近,有些會給行人和周圍環境帶來不利影響。因此,要確保用電設施的安全可靠。盡可能將其隱蔽起來,並便於維護及管理。
7.建築物立面照明在大多採用功率大、亮度高的高強氣體放電燈,燈具的安裝位置、高度以及投射方向都可能帶來光的干擾和污染。因此在設計方案時應綜合考慮並採取適當措施加以避免。
三、投光照明的分類和選擇
1.分類:
a.按結構分類,可分為密閉型和開啟型兩種,前者有防污染、保護反射和減少清掃工作等優點,但散熱條件差。後者則散熱條件好,但反射器易受腐蝕而損壞。
b.按光束角大小分類,投光燈的光擴散角一般在10°~18°,光束角度越大效率越高,反之則越低。因在反射光的控制當中,光束角越小則擋光或反射損失就越多。使得較大部分光被吸收。國產投光燈的總效率一般約為50~65%,而光束效率僅有20~40%。表2列出了光束角不同時范圍的劃分,規定了合格燈具的光束效率以及測量精度。
c.投光照明的玻璃鏡與燈具的配光分類,投光照明器光束角的大小與反射器的類型有關。也與光源的種類、投光燈前所裝玻璃鏡的形式有關。如白熾燈透明玻璃泡和熒光高壓汞燈泡就不同,前者近似點光源,後者則屬發光面較大的擴散型光源,玻璃鏡也有匯集性和擴散性等。由這些部件組合,從而構成不同類型的本恍。如表3所示。
2.照明器的選擇
投光照明的特點是,被照面積較廣泛,室外使用時,由於投射距離大,並且沒有象室內那樣天棚和牆壁的反射光,要求較高的照度時光束需要集中。選擇投光照明器注意下列幾點。
a.選擇光束角大小與被照明距離的遠近和照度的大小有關。
b.光束外圈的光強

F. 建築照明設計標准包括哪些

建築照明就是我們通常見到的建築物的燈光照明,是建築中必不可少的元素。建築照明也有一個專業的設計考量標准,今天小編就是來和大家說說建築照明設計標準的。


建築照明設計標准

一、確定照明種類

在建築照明的設計標准中首先要區別開它的設計種類,根據不同場合設置不同的照明設施。

1、在工作場合應該設置普通正常的照明,這點不用多說大家應該都了解。

2、要設置好如果照明因為故障熄滅,需要設置備用照明來確保工作的正常進行。因為是故障熄滅所以很可能是遇到一些危險的事情所以需要設置安全照明。還有人員安全疏散道口應該設置疏散照明以及一些值班照明。

3、在有障礙的地方設置障礙照明工具。


二、光源選擇標准

1、如果是高度比較低的辦公室會議室以及車間、這種場合就必須要用熒光燈。如果工業廠房就要按照生產種類要求使用,建議採用一些金屬等或者高壓鈉燈,這個高雅鈉燈一般場合不能使用哦。

2、再就是潮濕的地方,在這種地方的光源需要具有防水功能以及敞開式的燈具。

3、建築物里需要用到一些帶有腐蝕性氣體的物質,燈具就應該盡量選擇防腐蝕的關閉式的燈具。

4、同樣在高溫場合燈具就要選擇散熱性好耐高溫的

5、在有可能發生爆炸或者火災的危險場合例如倉庫等地方,這種地方使用的燈具有一套國家要求的規范,所以必須嚴格按照相關規定的要求。

總結一下光源的選擇就要根據建築的環境特性進行選擇,這個大家都了解了嗎。


三、應急照明設計標准值

應急照明設計中有一個標准值,在照明工具選擇要嚴格按照這個標准值。

先來看看應急照明,應急照明的照明標准必須符合三個條件,首先是除了備用照明值有另外規定,不然一般照明度值不能低於10%。第二點是安全值的照明度不能低於應急照明場所的一般照明值的5%。第三點就是針對疏散通道的,疏散通道照明度不能低於0.51%。


建築照明方式

照明方式的確定應符合下列規定:

1工作場所應設置一般照明;

2當同一場所內的不同區域有不同照度要求時,應採用分區一般照明;

3對於作業面照度要求較高,只採用一般照明不合理的場所,宜採用混合照明;

4在一個工作場所內不應只採用局部照明;

5當需要提高特定區域或目標的照度時,宜採用重點照明。

照明方式可分為:一般照明、局部照明、混合照明和重點照明。本條規定了確定照明方式的原則。

1為照亮整個場所,均應採用一般照明;

2同一場所的不同區域有不同照度要求時,為節約能源,貫徹照度該高則高、該低則低的原則,應採用分區一般照明;

3對於部分作業面照度要求高,但作業面密度又不大的場所,若只採用一般照明,會大大增加安裝功率,因而是不合理的,應採用混合照明方式,即增加局部照明來提高作業面照度,以節約能源,這樣做在技術經濟方面是合理的;

4在一個工作場所內,如果只採用局部照明會形成亮度分布不均勻,從而影響視覺作業,故不應只採用局部照明;

5在商場建築、博物館建築、美術館建築等的一些場所,需要突出顯示某些特定的目標,採用重點照明提高該目標的照度。


照明種類的確定應符合下列規定:

1室內工作及相關輔助場所,均應設置正常照明;

2當下列場所正常照明電源失效時,應設置應急照明:

1)需確保正常工作或活動繼續進行的場所,應設置備用照明;

2)需確保處於潛在危險之中的人員安全的場所,應設置安全照明;

3)需確保人員安全疏散的出口和通道,應設置疏散照明。

3需在夜間非工作時間值守或巡視的場所應設置值班照明;

4需警戒的場所,應根據警戒范圍的要求設置警衛照明;

5在危及航行安全的建築物、構築物上,應根據相關部門的規定設置障礙照明。

照明光源選擇:

1選用的照明光源應符合國家現行相關標準的有關規定。

2選擇光源時,應在滿足顯色性、啟動時間等要求條件下,根據光源、燈具及鎮流器等的效率、壽命和價格在進行綜合技術經濟分析比較後確定。

3照明設計時可按下列條件選擇光源:

1)高度較低房間,如辦公室、教室、會議室及儀表、電子等生產車間宜採用細管徑直管形熒光燈;

2)商店營業廳宜採用細管徑直管形熒光燈、緊湊型熒光燈或小功率的金屬鹵化物燈;

3)高度較高的工業廠房,應按照生產使用要求,採用金屬鹵化物燈或高壓鈉燈,亦可採用大功率細管徑熒光燈;

4一般照明場所不宜採用熒光高壓汞燈,不應採用自鎮流熒光高壓汞燈;

5一般情況下,室內外照明不應採用普通照明白熾燈;在特殊情況下需採用時,其額定功率不應超過IOOW。

根據照明場所的環境條件,分別選用下列燈具:

1在潮濕的場所,應採用相應防護等級的防水燈具或帶防水燈頭的開敞式燈具;

2在有腐蝕性氣體或蒸汽的場所,宜採用防腐蝕密閉式燈具。若採用開敞式燈具,各部分應有防腐蝕或防水措施;

3在高溫場所,宜採用散熱性能好、耐高溫的燈具;

4在有塵埃的場所,應按防塵的相應防護等級選擇適宜的燈具;

5在裝有鍛錘、大型橋式吊車等振動、擺動較大場所使用的燈具,應有防振和防脫落措施;

6在易受機械損傷、光源自行脫落可能造成人員傷害或財物損失的場所使用的燈具,應有防護措施;

7在有爆炸或火災危險場所使用的燈具,應符合國家現行相關標准和規范的有關規定;

8在有潔凈要求的場所,應採用不易積塵、易於擦拭的潔凈燈具;

9在需防止紫外線照射的場所,應採用隔紫燈具或無紫光源。

以上就是建築照明設計標准,只要記住這幾點就不會出太多問題,總結起來還是要根據不同情況的建築選擇不同的照明,比較特殊的就是應急照明,大家都了解了嗎。

G. 建築模型的照明方式有哪些

建築模型的照明方式主要有:
1、自發光照明:自發光照明在建築模型內部安裝燈具,從模型構建中發光照明,這種形式主要用於房地產樓盤展示。將白熾燈泡安裝在建築物內,燈光可以透過磨砂有機玻璃片向外照射,模擬現實生活中的夜景效果,具有很強的渲染下。此外,還可以將LED燈安裝在模型道路兩側及綠化設施的路燈中,進一步加強建築模型的真實感。自發光照完全可以真實光照為依據,是商業展示模型的首選。
2、透射光照明:透射光照明即是在建築模型的外部及周圍安裝燈具,對模型構建做投射發光照明。這種形式用於輔助自發光詐騙。對自發光無法設計的面域作補充照明。一般選用鹵素燈安裝在建築模型的底盤周邊,也可以在室內頂棚上作懸掛照射。鹵素燈的照射方式比較明確,平均1-2平方米底盤面積須布置一隻35W鹵素燈。安裝時要注意避免燈光照射到的觀眾眼中形成眩光,影響觀展效果。
3、環境反射照明:環境反射照明是指建築模型在環境空間內的整體照明。建築模型完成後,要在模型陳列場所做轉向燈光設計,所形成的環境光會對建築模型展示效果產生影響,均與柔和的漫射光可以照亮模型構件之間的一男轉角。如果室內環境光並不理想,可以將模型放置在白色牆壁或淺色屏風盤,讓白牆或屏風上的反光成為輔助反射光焰。

H. 建築亮化照明方式有哪些,說明其特點

建築亮化照明方式有哪些?以下為您介紹常見的八種亮化照明方式,望採納。

一.功能照明

利用室內、外功能照明燈光,如室內燈光、廣告標志、櫥窗燈光、道路燈光等,來裝飾室外夜景的照明。

二.泛光照明

一種室外為目標或場地比周圍環境明亮的照明,是在夜晚投光對建築物外立面進行照明的一種方式。這種方式目前基本不採用,因為這種方式不能勾勒出建築肌理,只是對於部分區域或全部區域進行統一的沒有個性化的照明方式。

三.建築化夜景照明

將夜景照明光源或燈具和樓體建築立面的牆、柱、檐、窗、牆角或屋頂部分的建築結構連為一體,並且和主體建築同步設計和施工的照明方式。

四.輪廓照明

利用燈光直接勾畫出建築物輪廓的照明方式。

五.重點照明

與層疊照明有所相似,不同點是多為利用窄光束燈具照射局部表面,使之和周圍形成強烈的亮度對比,並通過有韻律的明暗變化,形成獨特的視覺效果的照明方式。

六.層疊照明

對建築物群,通過使用不同的光色,照亮能夠凸顯出建築物特色的部分,通過使其他地方保持黑暗,進行亮化的對比。

七.多元空間立體照明

從建築物或建築群空間立面環境出發,結合利用多元照明方式方法,通過適度的明暗變化,清晰的輪廓和陰影,來進行燈光展出出對應的效果,充分展示其立體特徵和文化藝術內涵的照明,可以結合建築樓宇所在城市的文化風俗和建築特色進行以人、物等。

八.背景照明

利用燈光將被照建築物與它背景分開的一種方式,使建築物保持黑暗,並在背景上形成輪廓清晰的影像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