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中国国通国网今来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11日讯 据直销报道网报道,网络电话属于基础类电信业务,必须经过国家电信业务主管部门批准才可经营。目前,我国只有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具有经营资格,其他企业或个人无权经营基础电信业务。
但是南京国通网络电讯有限公司(简称国通)自2014年4月开始鼓吹正式成为继移动、联通、电信之后的第四大运营商,以166号段为主打,不换卡、不换号,10元随便打,自用省钱,推广挣钱。国通的网络电话有工信部颁发的“第二类电信增值业务许可证”,并且可以运行直销模式。更是吹嘘原来的IP电话接入号17951、17909、12593都是国通研发了卖给三大运营商使用的,而三大运营商现在60%的中继线路都是租用国通公司的。人民日报,新华日报进行报道。
中国反传销志愿者联盟作为工商系统打击传销网络监测点的重要信息采集点,近日接到大批“国通“受害者的投诉,被骗金额少着数千多着十多万。受害者欲哭无泪,希望联盟能揭开其丑恶嘴脸,警示大众,避免更多人上当受骗。
今日就随笔者一起揭开其神秘面纱,看其是怎样贱格到底的。
一位受害者称自己是在2015年6月通过朋友介绍,称有个好项目可以做,具体就是国通公司的网络电话,加入最低1000元钱,1年以内免费使用该电话包含所有长话、市话,一年以后终身只要10元一个月就可以了。并且在自用省钱的同时,只要把它推广给周围的人使用,就可以得到最低52%的回报。结果自己先交了一个1000元的,后来7月份又追交10000元,并且进行了推广。但是11月份电话就打不通了,问上面的领导,答复是公司后台升级,到了12月份又告诉大家是工信部暂时让公司不搞网络了,公司改革作“国网今来商城”,同样用直销多层次计酬方式推广。受害者直到看到黑龙江省电视台的新闻夜话栏目针对国通公司的专题栏目,才明白被骗参加网络传销了。
另一名受害者称自己加盟“国通”两个月。该公司名称换了4次。最早的名字叫“中国国通”,加盟大约10天左右,后来通知改成“荟生仙子”,没过几天名称又改为“荟生电子”,现在又换成“国网今来”。“国通“频繁的改名字,凭借“第二类电信增值服务呼叫中心”的业务牌照到处招摇撞骗。经查询,该公司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有效,业务种类为“呼叫中心业务:全国”。这个跟虚拟运营商执照差别很大,目前只有移动、电信和联通才有经营资格。
该受害者自2015年10月以来,多次到海淀区“国通通讯”北京分公司商讨退换加盟费事宜,但是遭到拒绝。由此找到海淀区工商局外资监管科咨询。外资监管科称“国通”并没有在海淀区工商局注册登记并获得营业执照,属于无照经营。
据悉,“国通”曾被“荟生(海南)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收编,但即使嫁接直销企业仍不改其本性。最后整合不成功,还给直销企业自己惹了麻烦。因为其一传销的欺诈本质决定其进入直销公司,难以静下心来好好修正。时间不长久,反而给直销企业带来大风险。其二直销企业本身整合市场资源,收编传销团队,风险较大。不但难以融合,难以改变传销人员的本性;而且可能带来更多的市场运营风险,以及外事风险。所以最终结局是失败的。
国通还吹嘘股票委托上市,试问在哪委托的?有资格委托吗?公司成立够三年吗?股本有5000万吗?还说有自己的166号段,只有移动、联通、电信才有资格申请,你们有资格申请号段吗?你是虚拟运营商吗?据说还有自己的流量包,在哪呢?一个个谎言不攻自破!
更可笑的是这个张以众受聘担任全国移动互联网工程师技术协会秘书长一职!似乎这个工程师技术协会是个神秘部门,笔者查阅了各方资料都没有相关介绍,只有“国通”的网站上能看到这个协会名称。笔者知道的只有中国互联网协会,秘书长是卢卫。也许是我孤陋寡闻,不识张大秘书长吧!
通老总张义众以卑劣伎俩,大肆宣传每月10元无限打电话的欺骗口号,采用传销拉人头以及采用团队计酬等方式大肆发展会员。下图为其奖金分配制度:
国通”没有直销牌照。即使有直销牌照,采用此种方式也属于违法。而“国通”在全国范围内违法经营,致使多人受到严重经济损失,其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社会经济秩序与公众安全,应该受到严厉的打击。
“国通”早已案底累累,从去年开始,贵州商报、贵州都市报、银川晚报、安阳晚报、泉州电视台、山东电视台等各地新闻媒体陆续报道了“国通”的行为涉嫌非法传销和违规经营,屡遭通信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查处。其中贵州通信管理局、安阳市工商局已把该公司情况反映到国家工信部。能够引起国家工信部的重视可见其影响恶劣程度。
在“国通”受到多次曝光打击之后,越来越多的人醒悟,认清了骗局。近日在南京市上千人举行了游行示威活动,场面震撼,百姓意识被骗后无比愤怒。
据受害者称,一开始张义众对醒悟的人进行恐吓、殴打使受害者忍气吞声。当时张义众一副盛气凌人的样子,但是随着讨债
Ⅱ 国家电网输电岗位是做什么的
国家电网公司包括个分部,27家省电力公司、37家直属单位,这么多省公司和直属单位里面又包括很多分公司及部门,各部门究竟是负责什么工作的?
电力调控中心:负责管辖区域内电力调控、调度计划、运行方式、水电及新能源、继电保护、调度自动化和电力通信等专业管理;参与制定二次系统规划等。
供电公司:负责管辖区域范围内党、政、军、机关、工农业生产、各大商户及居民生活供电服务和全区的电网运维工作。
培训中心:负责公司员工培训的专业机构,主要开展电力技术类、经营管理类、信息技术类、电力资质类培训以及技能鉴定等工作,并承担公司远程培训系统维护及各类竞赛调考的组织工作。
电力医院:电网公司的医疗中心和健康管理中心。
送变电公司:主营高压及超高压输变电工程建设,以送变电工程施工为主导,集设计、建筑、安装、调试、超高压运行检修、加工、大件运输等于一体的多元化经济实体。
变电检修中心:主要负责各变电站一、二次设备的维护检修工作、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的校验工作、高压及仪表试验、油务化验等工作,并承担低压、辅助设备的检修工作。
调度通信中心:主要负责公司的生产、检修调度、各类通信线路和设备的运行维护、检修以及信息网络系统的管理工作。
直流运检中心:主要负责公司换流站的运维管理工作。
物流服务中心:主要从事公司物资供应协调、接收检验、储存保管、消耗领用等工作,配合做好物资采购、供应、应急物资管理和废旧物资处置等工作。
超能电力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输变电设备的基建、技改工作以及汽车运输、物流、物业管理、餐饮服务等工作。
电力科学研究院:集电力生产、试验、研究、基建调试于一体的知识技术密集型企业。
后勤服务中心:服务于电力职工生活、公司生产办公的后勤服务机构,主要承担电力公司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
综合服务公司:负责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申报、建账、核对、转移、销户,社会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资金的入、支、存等具体业务;负责综合服务分公司及代管、受托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人才交流平台的建设与管理,主业外借人员的劳动关系管理;开展主题传播及对内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在国家电网公司以及电力行业层面媒体的日常宣传等事务。
置业公司:负责地产项目。
新能源公司:负责管辖地区新能源资源的获取、并购、报批核准、项目建设和经营管理工作。
Ⅲ 国家电网 国际部 的工作内容是什么或者五大发电集团的国际部
您好,长理 只 陪 国家电网 陪 训
国际部的全称是国际合作部,是国网公司中负责处理外事活动的主管部门,总负责人是由一名总经理助理兼任主任担当,下设发展一处、二处、经济商贸处、交流处、国际组织处、海外处和综合处。
我不是国际部里的人,所以也说不清楚具体每个处室的负责工作。但是我知道这个部门里集中了国网公司最优秀的一批外语交流人才,不光是英语,还有法语、德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俄语、韩语、日语等等等等~过去数年里也分了很多批次招收了许多应届毕业生(语言类专业的硕士),但是英语的较少,我想应该是因为英语人才并不是那么缺乏吧。我不是否定英语这个专业的意义,只是对于我们这样一个企业来说,对于外语水平的要求应该是应用级别,而不是研究级别,所以能达到这个交流水平的人才应该会很多,在择人时公司应该考虑更多的是外语交流能力以外的东西。
另外,现在国家电网公司正在大力推进全球能源互联网,并成立了全球能源互联网办公室,和国际部属于同级别的部门,在未来会有很大的发展潜力,你可以试试。除此之外,国网国际发展有限公司、中电装备公司、国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英大传媒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和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都有对于外语人才的需求,你可以去搜索并关注。
关于应届毕业生报考国家电网公司及下属单位,可以在中国电力网去查询最新的招聘信息,正常报名参加考试即可。另外能认识几个国网公司内部人士,可以保障自己不至于错过一些招聘周期短,信息发布不够广的招聘通告。
Ⅳ 2019江西国家电网招聘需要英语到四、六级吗
以2018年国家电网各省份对四六级、年龄的要求为例。
1、四六级限制
北京、天津、河内北、内蒙古、陕容西、山西、浙江、青海、安徽、新疆、福建、西藏、湖北、河南、湖南、江西、黑龙江、四川、吉林。多达19个省份其实对四六级都没有硬性要求,只是一个有了锦上添花,增加网申通过率的证书。
2、年龄限制
一般来说,国家电网公司要求博士研究生的年龄不超过33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本科生不超过25周岁。
但是北京、天津、内蒙古、安徽、福建、西藏、湖北、河南、四川、吉林这十个省份在去年的招聘中对年龄没有限制,也就是说专升本、工作过几年又重新考研等情况的考生都可以报考这几个省份的国家电网。
Ⅳ 国家电网是干什么的
主要职责: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在国家宏观调控和行业监管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依法自主经营。
对有关企业的有关国有资产行使出资人权利,对有关企业中由国家投资形成并由国家电网公司拥有的国有资产依法经营、管理和监督,并相应承担保值增值责任。
根据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国家产业政策、电力工业发展规划和市场需求,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家电网公司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重大生产经营决策。受国家有关部门委托,协助制定全国电网发展规划,提出全国电力工业发展规划的建议。参与投资、建设和经营相关的跨区域输变电和联网工程,近期负责三峡输变电网络工程的建设管理。
负责所辖各区域电网之间的电力交易和调度,处理区域电网公司日常生产中的网间协调问题,实现安全、优质、高效运行。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优化配置生产要素,组织实施重大投资活动,对投入产出效果负责。加快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增强企业竞争力,促进电力工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深化企业改革,加快结构调整,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强化内部管理,妥善做好企业重组、精简机构和富余人员分流与再就业工作,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
指导和加强国家电网公司有关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统一管理国家电网公司的名称、商标、商誉等无形资产,搞好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文化建设。
承担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主要经营业务:依法经营国家电网公司及有关企业中由国家投资形成并由国家电网公司拥有的全部国有资产。
从事电力购销业务,负责所辖各区域电网之间的电力交易和调度。
参与投资、建设和经营相关的跨区域输变电和联网工程。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从事国内外投融资业务。
经国家批准,自主开展外贸流通经营、国际合作、对外工程承包和对外劳务合作等业务。
从事与电力供应有关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电力生产调度信息通信、咨询服务等业务。
经营国家批准或允许的其他业务。主要权限:公司在保证有关企业合法权益和自身发展需要的前提下,可依照《公司法》等有关规定,集中部分国有资产收益,用于国有资本的再投入和结构调整。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主决定全资子公司国有资产的重组、转让、租赁及外部资产的收购、兼并等事宜。对控股或参股企业的上述相同事宜,通过法定程序决定或参与决定。
享有投资决策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公司及有关企业的投资项目,并负责组织实施。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公司享有一定的外事审批权、外贸流通经营权、对外投融资权、对外担保权、对外工程承包权和对外劳务合作权。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主决定公司内部管理体制和机构设置。依法决定有关企业的经营方式、分配方式和重大生产经营决策,以及合并、分立、解散等事项。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任免和管理公司所属全资企业的领导成员以及公司,总部各部门负责人;按法定程序和出资比例,向控股企业和参股企业委派或更换股东代表,推荐董事会、监事会成员。
统一管理公司及有关企业的涉外工作。公司领导人员出国审批权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授予的其他权限。
Ⅵ 国家电网是干什么的
国家电网是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能源安全的特大型国有重点骨干企业。公司以投资建设运营电网为核心业务,承担着保障安全、经济、清洁、可持续电力供应的基本使命。
公司经营区域覆盖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覆盖国土面积的88%以上,供电服务人口超过11亿人。公司注册资本8295亿元,资产总额38088.3亿元,稳健运营在菲律宾、巴西、葡萄牙、澳大利亚、意大利、希腊、中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资产。
电网是高效快捷的能源输送通道和优化配置平台,是能源电力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环节,在现代能源供应体系中发挥着重要的枢纽作用,关系国家能源安全。2010年以来,国家电网规模增长近一倍,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对能源电力的需求。
(6)外事国家电网扩展阅读:
国家电网的基本价值观:
1、公司使命:推动再电气化,构建能源互联网,以清洁和绿色方式满足电力需求
2、公司宗旨:人民电业为人民
3、公司愿景:做全球能源革命的引领者、服务国计民生的先行官
4、企业精神:努力超越 追求卓越
5、企业理念:以人为本 忠诚企业 奉献社会
6、企业核心价值观:以客户为中心 专业专注 持续改善
7、企业定位:做好电力先行官 架起党联系群众的连心桥
8、战略目标:建设具有卓越竞争力的世界一流能源互联网企业
Ⅶ 中国国家电网公司
国家电网公司成立于2002年12月29日,以建设运营电网为核心业务,承担着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电力保障的基本使命。公司经营区域覆盖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覆盖国土面积的88%以上,直接服务客户1.45亿户,供电人口超过10亿,管理员工150.4万人,离退休人员近29万人。
2006年公司售电量1.71万亿千瓦时,主营业务收入8529亿元,资产总额12141亿元,资产负债率60.43%。2005年主营业务收入位居《财富》杂志2006年全球500强企业第32名。
http://www.sgcc.com.cn/gsjs/gsjj/default.shtml
国家电网公司组建方案 一、公司的名称、性质
( 一 ) 名称
公司的中文全称 : 国家电网公司 : 英文全称 :Stare Grid Corporation of China,英文简称 State Grid, 英文缩写 :SG。
( 二 ) 性质
国家电网公司是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组建的国有企业 , 经国务院同意进行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的试点。国家电网公司组建后 , 对其全资企业、控股企业、参股企业 ( 以下简 称有关企业 ), 逐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公司法》 ) 进行改组和 规范。
二、公司的组建原则、方式和成员单位
( 一 ) 组建原则
1. 政企分开。国家电网公司是自主经 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企业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 , 不承担政府职能。
2. 优化资源配置。根据国家产业政策 , 以市场为导向 , 按照专业化生产和规模经济的要求 , 调整结构 , 推进全国联网 , 注重降 低成本 , 提高效率 , 促进技术进步 , 增强企业竞争力 , 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3.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国家电网公司依照《公司法》对有关企业逐步进行改组和规范 , 建立以资本为纽带的母子公司体制 , 逐步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4. 稳步实施。国家电网公司的组建和结构调整 , 要统筹规划 , 精心组织 , 逐步推进 , 稳步实施 , 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和正常经营 , 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
( 二 ) 组建方式
国家电网公司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组建。组建国家电网公司所涉及成员单位的有关国有资产 ( 含国有股 权 , 下同 ) 均实行无偿划转 , 不进行资产评估和审计验资。遗留问题逐步清理 , 妥善处理。有关财务关系的划转 , 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研究办理。
( 三 ) 成员单位
国家电网公司主要成员单位包括 36个 全资企业、 1 个控股企业、 1 个事业单位 , 以及暂予保留的 38 个发电企业 ( 名单附后 )。
三、公司的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和法定住所
( 一 ) 注册资本
国家电网公司注册资本暂定为人民币2000 亿元 , 具体由财政部另行核定。
( 二 ) 经营范围
1. 依法经营国家电网公司及有关企业中由国家投资形成并由国家电网公司拥有的全部固有资产。
2. 从事电力购销业务 , 负责所辖各区域电网之间的电力交易和调度。
3. 参与投资、建设和经营相关的跨区域输变电和联网工程。
4.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 经有关部门批准 , 从事国内外投融资业务。
5. 经国家批准 , 自主开展外贸流通经营、国际合作、对外工程承包和对外劳务合作等业务。
6. 从事与电力供应有关的科学研究、 技术开发、电力生产调度信息通信、咨询服务等业务。
7. 经营国家批准或允许的其他业务。
(三 ) 法定住所 国家电网公司法定住所 : 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 86 号。
四、公司的目标、主要职责和权限
( 一 ) 目标
近期目标 : 确保国家电网安全运行和企业职工队伍稳定 , 完成电网企业业务、资产、 机构和人员的重组 加强企业管理 , 转换经营机制 , 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 加快结构调整 , 优化资源配置 : 组织各区域电网公司抓紧建设区域电力调度交易中心 , 完善竞价上网技术支持系统和环保实时监控设施 , 为形成公平竞争、开放有序的电力市场提供基 础条件逐步对所属有关企业配电业务实行内部财务独立核算 : 继续搞好农村电力管理体制改革 , 加强农村电力管理 : 促进发电企业向大用户直接供电的试点工作 : 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 提高经济效益 , 实现资产保值增值 , 把国家电网公司建设成为现代大型企业。
远期目标 : 以改革为动力 , 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 推进全国联网 , 逐步实行输配电分开 , 在售电环节引入竞争机制 : 以电网业务为主要投资方向 , 以生产经营、资本运营等多种手段 , 充分利用各种资源 , 把国家电网公司建设成为具有现代化管理水平、良好社会形象和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
( 二 ) 主要职责
1. 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 , 在国家宏观调控和行业监管下 ,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 , 依法自主经营。
2. 对有关企业的有关固有资产行使出资人权利 , 对有关企业中由国家投资形成并 由国家电网公司拥有的国有资产依法经营、 管理和监督 , 并相应承担保值增值责任。
3. 根据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国家产业政策、电力工业发展规划和市场需求 , 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家电网公司的发展战 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重大生产经营决策。受国家有关部门委托 , 协助制定全国电网发展规划 , 提出全国电力工业发展规划的建议。
4. 参与投资、建设和经营相关的跨区 域输变电和联网工程 , 近期负责三峡输变电 网络工程的建设管理。
5. 负责所辖各区域电网之间的电力交 易和调度 , 处理区域电网公司日常生产中的 网间协调问题 , 实现安全、优质、高效运行。
6.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 优化配置生产要素 , 组织实施重大投资活动 , 对投入产出效果负责。加快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 , 增强企业竞争力 , 促进电力工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7. 深化企业改革 , 加快结构调整 , 转换企业经营机制 , 强化内部管理 , 妥善做好企业重组、精简机构和富余人员分流与再就业工作 , 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
8. 指导和加强国家电网公司有关企业 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 统一管理国家电网公司的名称、商标、商誉等无形资产 , 搞好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文化建设。
9. 承担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 三 ) 主要权限
1. 国家电网公司在保证有关企业合法 权益和自身发展需要的前提下 , 可依照《公司法》等有关规定 , 集中部分国有资产收益 , 用于国有资本的再投入和结构调整。
2.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自主决定全资子公司国有资产的重组、转让、 租赁及外部资产的收购、兼并等事宜。对控 股或参股企业的上述相同事宜 , 通过法定程序决定或参与决定。
3. 享有投资决策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 管理国家电网公司及有关企业的投资项目 , 并组织实施。
4.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 自主决定国家 电网公司内部管理体制和机构设置。依法决 定有关企业的经营方式、分配方式和重大生 产经营决策 , 以及合并、分立、解散等事项。
5.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 经国务院主管 部门批准 , 国家电网公司享有一定的外事审 批权、外贸流通经营权、对外投融资权、对外担保权、对外工程承包权和对外劳务合作 权。
6.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 , 任免和管理全资企业和事业单位的领导成员以及 国家电网公司总部各部门负责人。按法定程 序和出资比例 , 向控股企业和参股企业委派或更换股东代表 , 推荐董事会、监事会成员。
7. 统一管理国家电网公司及有关企业的涉外工作。国家电网公司领导人员出国审批权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8. 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授予的其他权限。 五、公司的管理体制、机构设置和党的组织
( 一 ) 国家电网公司由中央管理。按照《中共中央关于成立中共中央企业工作委 员会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 中发 [1999]18号 ) 和《国务院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 ( 国发 [2002]5 号 ) 精神 , 国家电网公司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由中央管理 资产管理及有关的财务关系由财政部负责 其他关系依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 E 关于 印发中央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和管理的直属企业脱钩的有关配套文件的通知》( 中办发 [1999]8 号 ) 精神办理。
( 二 ) 按照《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 的有关规定 , 国务院向国家电网公司派出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 , 对其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实施监督。
( 三 ) 国家电网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 ,总经理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四 ) 国家电网公司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和权责一致的原则 , 设置内部管理机构。
( 五 ) 国家电网公司党的组织和纪检、监 察机构的设置 ,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规定办理。
六、公司的内部关系
( 一 ) 国家电网公司与有关企业是以资
本为纽带的母子公司关系 , 按照《公司法》 和国家大型企业集团试点的有关规定 , 建立母子公司体制。国家电网公司应进一步规范与有关企业的关系 , 充分调动有关企业的积极性。
( 二 ) 国家电网公司在制定全公司发展战略、调整结构、 , 推进全国联网、跨区电力 交易和调度、协调公司内部利益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 , 是所辖区域电网调度指挥中心和电力交易与结算中心 , 是战略规划 : 投融资、资本运营、科技开发、市场营销、对外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等重大投资经营活动的决策与管理中心。
( 三 ) 国家电网公司有关企业是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 , 对国家电网公司承担固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 :遵守国家电网公司章程 , 执行国家电网公司有关发展战略、结构调整等重大决策。国家 电网公司依照法定程序检查、考核有关企业 业务经营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
( 四 ) 国家电网公司建立健全内部财务及审计监督制度 , 加强资金和成本管理 , 实行合并财务报表制度 , 统筹管理核心业务 ,发挥整体优势 , 提高竞争力。
( 五 ) 暂予保留的 38 个发电企业资产 , 可暂由国家电网公司委托企业所在地区域电网公司管理。
七、公司与外部的关系
( 一 ) 国家电网公司接受国务院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和行业管理。
( 二 ) 国家电网公司享受《国务院批转国 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国家体改委关于深化
大型企业集团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 ( 国发 [1997]15号 ) 和国家对国有大中型重点企业的有关政策。
( 三 ) 国家电网公司的资产与财务关系由财政部负责 , 在财政部单列。
( 四 ) 国家电网公司为完成国家任务所需资源和生产经营条件 , 凡属国家统一配置范围内的 , 均在国家相应计划中单列 , 并由 国家电网公司统一组织实施。
( 五 ) 国家电网公司组建过程中 , 涉及上市公司股权重组时 , 有关各方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办理。国家电网公司在决策和管理过程中 , 要依法保证有关上市公司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 防止控股股东损害小股东权益。
( 六 ) 国家电网公司及有关企业涉及有关社会、城市行政管理等方面事宜 , 以及与地方有关的经济联系 , 继续接受当地政府的指导和协调。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保险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 七 ) 国家电网公司及有关企业与国内同行业的其他电网公司是平等、竞争、协作、 互利的市场主体。国家电网公司与各发电企 业及其他电力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协作 , 促进我国电力工业健康发展。
( 八 ) 为保证电力体制改革平稳过渡、工作有序进行 , 暂不注销国家电力公司 , 保留至 2003 年 6 月 30 日。在此期间 , 授权国家电网公司使用和管理国家电力公司的印章 , 用于办理国家电力公司与新组建 ( 改组 ) 的电力集团公司间资产、财务等的移交手续。注销国家电力公司有关手续由国家电网公司负责办理。
国家电网公司主要成员单位名单
一、全资企业 (36个 )
1、国家电力公司东北公司
2、国家电力公司华东公司
3、国家电力公司华中公司
4 、国家电力公司西北公司
5 、国家电力公司电网建设分公司 6、中国华北电力集团公司
7、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
8、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
9 、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l0. 上海市电力公司 11. 浙江省电力公司 12. 江苏省电力公司 13. 安徽省电力公司 14. 湖北省电力公司 15. 湖南省电力公司 16. 河南省电力公司 17. 江西省电力公司 18. 陕西省电力公司 19. 甘肃省电力公司
20. 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力公司 21. 青海省电力公司
22. 新疆电力公司
23. 四川省电力公司
24. 重庆市电力公司
25. 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26. 山东电力集团公司
27. 中国安能建设总公司
28. 中国超高压输变电建设公司
29. 国电通信中心
30.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
31. 中国电力信息中心
32. 国电武汉高压研究所
33. 国电电力建设研究所
34. 国电动力经济研究中心
35. 国电电力自动化研究院
36. 国家电力公司高级培训中心 二、控股企业 (1个 )
深圳国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0.4%( 持股比例 )
三、事业单位 (1个 )
中国电力出版社
四、暂保留和待转让的发电企业 (38个 )
( 一 ) 暂保留的发电企业
1. 辽宁中朝界河发电厂
2 、吉林丰满发电广
3 、吉林松江河发电厂
4 、吉林白山发电厂
5. 黑龙江莲花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6 、北京十三陵蓄能电厂
7 、天津大港发电厂
8. 河北潘家口蓄能电厂
9 、秦皇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0. 山西省电力公司神头第二发电厂 11. 山东中华发电有限公司
12. 上海阔电燃气轮机发电有限公司 l3. 浙江紧水滩水力发电厂
14. 浙江新安江水电厂
15. 华东天荒坪抽水蓄能有限责任公司 16. 浙江富春江水电厂
17. 福建水口发电有限公司
18. 江西拓林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19. 河南焦作电厂
20. 湖北黄龙滩水力发电厂
21. 湖南省拓溪水电站
22. 湖南省风滩水力发电厂
23. 湖南省东江水力发电厂
24. 重庆发电厂
25. 四川映秀湾水力发电总厂
26. 陕西安康水力发电厂
27. 甘肃刘家峡水电厂
28. 新疆玛纳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二 ) 暂保留并待转让的发电企业
1. 天津市电力公司军粮城发电厂
2. 河北马头发电总厂
3. 内蒙古元宝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4. 内蒙古元宝山发电厂
5. 江苏徐州发电厂
6. 湖北襄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7. 湖南益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8. 陕西宝鸡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9. 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0. 宁夏电力工业局大坝发电厂
Ⅷ 国内目前有5大电力集团公司,分别是哪5个
1、国家电网公司
国家电网公司是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组建的经营输电、变电、配电等电网资产的特大型企业,经国务院同意进行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的试点.领导班子由中央管理,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的中文全称:国家电网公司;
英文全称:State Grid Corporation of China
英文简称:State Grid 英文缩写:SG.
国家电网公司目前共拥有72.8万职工,其中工业企业职工52.2万人,占全部职工的比重为71.7%;建筑业职工15.7万人,占全部职工的比重为21.6%;科研设计单位职工1.46万人,占全部职工的比重为2%.
公司主要职责
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在国家宏观调控和行业监管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依法自主经营.
对有关企业的有关国有资产行使出资人权利,对有关企业中由国家投资形成并由国家电网公司拥有的国有资产依法经营、管理和监督,并相应承担保值增值责任.
根据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国家产业政策、电力工业发展规划和市场需求,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家电网公司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重大生产经营决策.受国家有关部门委托,协助制定全国电网发展规划,提出全国电力工业发展规划的建议.
参与投资、建设和经营相关的跨区域输变电和联网工程,近期负责三峡输变电网络工程的建设管理.
负责所辖各区域电网之间的电力交易和调度,处理区域电网公司日常生产中的网间协调问题,实现安全、优质、高效运行.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优化配置生产要素,组织实施重大投资活动,对投入产出效果负责.加快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增强企业竞争力,促进电力工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深化企业改革,加快结构调整,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强化内部管理,妥善做好企业重组、精简机构和富余人员分流与再就业工作,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
指导和加强国家电网公司有关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统一管理国家电网公司的名称、商标、商誉等无形资产,搞好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文化建设.
承担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公司主要经营业务
依法经营国家电网公司及有关企业中由国家投资形成并由国家电网公司拥有的全部国有资产.
从事电力购销业务,负责所辖各区域电网之间的电力交易和调度.
参与投资、建设和经营相关的跨区域输变电和联网工程.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从事国内外投融资业务.
经国家批准,自主开展外贸流通经营、国际合作、对外工程承包和对外劳务合作等业务.
从事与电力供应有关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电力生产调度信息通信、咨询服务等业务.
经营国家批准或允许的其他业务.
公司的主要权限
公司在保证有关企业合法权益和自身发展需要的前提下,可依照《公司法》等有关规定,集中部分国有资产收益,用于国有资本的再投入和结构调整.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主决定全资子公司国有资产的重组、转让、租赁及外部资产的收购、兼并等事宜.对控股或参股企业的上述相同事宜,通过法定程序决定或参与决定.
享有投资决策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公司及有关企业的投资项目,并负责组织实施.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公司享有一定的外事审批权、外贸流通经营权、对外投融资权、对外担保权、对外工程承包权和对外劳务合作权.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主决定公司内部管理体制和机构设置.依法决定有关企业的经营方式、分配方式和重大生产经营决策,以及合并、分立、解散等事项.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任免和管理公司所属全资企业的领导成员以及公司,总部各部门负责人;按法定程序和出资比例,向控股企业和参股企业委派或更换股东代表,推荐董事会、监事会成员.
统一管理公司及有关企业的涉外工作.公司领导人员出国审批权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授予的其他权限.
2、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在原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基础上改组的国有企业,由中央管理,经国务院批准同意进行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的试点。
按照国务院关于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的要求,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以经营电力产业为主,综合发展的企业法人实体。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依照[公司法],对其全资、控股、参股企业进行改建和规范,建立资本纽带关系,实行母子公司体制,逐步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按照国家规定在境内外投资设立全资或控股的子公司以及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的经营宗旨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家政策,根据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市场需求,依法自主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坚持改革、改组、改造和加强管理,改善产业结构,发挥集团整体优势,提高经济效益,增强市场竞争力,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以电为主,综合发展,逐步成为实力雄厚、管理一流、服务国家、走向世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主要经营以下业务:
(一)依法经营集团公司及其企业中由国家投资形成并由集团公司拥有的全部国有资产(含国有
股权)。
(二)从事电源的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的生产和销售。
(三)从事信息、交通运输、新能源、环保、贸易、燃料等相关产业、产品的投资、建设和生产
经营。
(四)经国家批准,自主开展外贸流通经营、国际合作等业务。
(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国家批准,从事国内外投资、融资业务。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为法定代表人。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的中文全称: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文简称:华能集团公司;英文全称:China Huaneng Group,英文简称:CHINA HUANENG,英文缩写:CHNG。
3、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是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部分发电企业基础上组建的特大型电力企业集团,是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独资公司,是国务院批准的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的试点。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于2002年12月29日成立。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20亿元,资产总额991亿元。截至2003年9月,在役可控装机容量2772万千瓦,在建可控装机容量1227万千瓦。其中在役及在建火电机组3163万千瓦,占集团公司在役及在建可控装机容量的79%;水电机组836万千瓦,占集团公司在役及在建可控装机容量的21%。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拥有中国第一家在伦敦和香港上市的北京大唐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较早在国内上市的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和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湖南分公司、安徽分公司和陕西代表处、云南代表处等分支机构;拥有洛阳首阳山电厂、北京大唐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发电厂、内蒙古大唐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岩滩水力发电厂等百万千瓦以上容量的大型电厂;拥有正在建设中的目前中国第二大水电工程、在建规模420万千瓦、规划规模630万千瓦的龙滩水电工程以及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有限公司等。所属成员分布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苏、河南、湖南、陕西、甘肃、广西、广东、福建、云南、浙江、重庆等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主要经营:集团公司及有关企业中由国家投资形成并由集团公司拥有的全部国有资产;从事电力能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生产和销售;电力设备制造、设备检修与调试;电力技术开发、咨询;电力工程、电力环保工程承包与咨询;新能源开发。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的发展战略是:把集团公司建设成经营型、控股型,市场化、集团化、现代化、国际化,具有较强发展能力、盈利能力和国际竞争能力的大型电力企业集团。简称"两型、四化、三个能力"。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的发展战略目标是:以2002年末为基准年,分三个阶段制定了未来8年的战略目标。
到2005年末,在役可控装机容量增加1000多万千瓦,达到3500万千瓦,总资产从879亿元增加到1150亿元左右,水电、风电等清洁能源所占比重基本保持现在的12%水平,3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比重由53%增加到58%,销售收入由270亿元增加到360亿元,净利润由3亿元增加到4至5亿元。
到2008年末,力争可控装机容量再增加1300万千瓦,达到4800万千瓦,总资产达到1550亿元左右,水电、风电等清洁能源所占比重达到14%,3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比重达到66%,销售收入达到480亿元,净利润达到6至8亿元。
到2010年末,力争可控装机容量再增加900万千瓦,达到5700万千瓦,总资产达到1800亿元左右,水电、风电等清洁能源所占比重达到17%,3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比重达到69%,销售收入达到550亿元,净利润达到8至10亿元。
4、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简称“中国华电”)是经国务院批准,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组建的国有企业,经国务院同意进行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的试点。
中国华电成立于2002年12月29日,注册资本120亿元,到2003年底总资产达到890亿元。集团公司主要从事电源及与电力相关产业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生产和销售;
从事新能源、科技开发,国内外工程建设、承包与监理,设备制造;从事国内外投融资业务,自主开展外贸流通经营、国际合作等业务以及国家批准或允许的其他业务。
中国华电的发展战略是:以市场为导向,以发展为主题,以效益为中心,坚持生产经营和资本经营并重,坚持企业发展与员工发展协调,坚持走集团化、多元化、国际化、现代化的路子,把公司建设成为以电为主,综合发展,实力雄厚,管理一流,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企业集团。
中国华电有着多方面比较优势,具有实现发展战略的坚实基础。目前运行及在建可控发电装机容量3822.6万千瓦,总资产890亿元,分布在全国二十二个省(市、区),其中火电占74.5%,水电占25.5%;现拥有全国一流电厂18家,高参数、大机组的百万千瓦以上电厂9家;控股业绩优良的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原山东国际电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控股同时开发建设4个大型水电站的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发展规划,2010年公司运行和在建总装机将达到6000万千瓦以上,2020年将达到1亿千瓦以上。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曾庆红(左二)在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总经理贺恭(左三)的陪同下视察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华电控股的华电工程(集团)公司、华电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华电燃料有限公司、华电招标有限公司、华信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和华信保险公估有限公司,均具有良好的发展基础和较大的发展规模,为公司以电为主的多元化经营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平台。
5、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简介
一、集团公司的名称、性质
(一)名称集团公司的中文全称: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文简称:国电集团;英文全称:ChinaGuoDian(Group)Corporation,简称:ChinaGuoDian,缩写:GD。
以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为母公司组成中国国电集团。依照中国国电集团章程,经母公司批准,集团成员企业的名称可冠以"中国国电集团"字样。
(二)性质集团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组建的国有企业,经国务院同意进行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的试点。集团公司组建后,对其全资企业、控股企业、参股企业(以下简称有关企业),逐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进行规范。
二、集团公司的组建原则、方式和成员单位
(一)组建原则1.政企分开。集团公司不承担政府职能,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企业法人实体。
2.合理配置资源。根据国家产业政策,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按照专业化生产和规模经济的要求,调整结构,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3.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集团公司依照《公司法》对有关企业逐步进行改建和规范,建立资本纽带关系,实行母子公司体制,逐步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4.稳步实施。集团公司的组建和结构调整,要统筹规划,精心组织,逐步推进,稳步实施,保证安全生产、队伍稳定和正常经营。
(二)组建方式集团公司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02]5号文件)精神,根据国务院领导同意的《国家计委关于发电资产重组划分方案的请示》(计基础[2002]1685号),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组建。组建集团公司所涉及的成员单位,其有关国有资产(含国有股权,下同)均实行无偿划转,不再进行资产评估和审计验资。集团公司组建后,遗留问题通过清产核资逐步清理,妥善处理。有关财务关系的划转,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按规定办理。
(三)成员单位集团公司成员单位包括46个内部核算企业和全资企业、54个控股企业、19个参股企业(名单附后)。
三、集团公司的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和法定住所
(一)注册资本集团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0亿元(具体由财政部核定)。
(二)经营范围1.依法经营集团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参股企业(以下简称有关企业)中由国家投资形成并由集团公司拥有的全部国有资产。
2.从事电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生产和销售。
3.从事煤炭、发电设施、新能源、天然气、交通、高新技术、环保产业、技术服务、信息咨询等电力相关产业的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
4.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事国内外投融资业务。
5.经国家批准,自主开展外贸流通经营、国际合作、对外工程承包和对外劳务合作等业务。
6.经营国家允许或委托的其他业务。
(三)法定住所集团公司法定住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5号中商大厦。
集团公司的经营宗旨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家政策,根据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电力工业发展规划,以及市场需求,依法自主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坚持改革、改组、改造和加强管理,积极利用国内外资本,加快结构调整和资源优化配置,发挥集团整体优势,增强在国内国际市场的竞争力,促进我国电力工业发展,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发展目标
集团公司的近期目标是,在确保安全和稳定的前提下,完成业务、债务、资产、机构和人员接收和重组;制定集团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处理不良资产;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本为纽带,深化企业改革,转换经营机制,加快结构调整,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三个确保",即确保安全生产,确保职工队伍稳定,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集团公司的远期目是,通过制度创新、管理创新、科技创新,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和资产收益率。以发电为主导产业,兼顾多元,充分发挥上市公司融资功能和核心企业的竞争优势,以资本运营为主要经营方式,充分利用各种资源,逐步发展成为具有先进管理水平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
集团公司的内部关系
(一)集团公司与有关企业是以资本为纽带的母子公司关系,按照《公司法》、国家大型企业集团试点有关规定、集团公司章程,以及集团章程规范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二)集团公司在制订集团发展战略、调整结构、协调利益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是集团投融资、资本运营、科技开发、市场开拓、对外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等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和管理中心。
(三)集团公司有关企业是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对集团公司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遵守集团公司章程,执行集团公司有关发展战略、结构调整、专业分工等重大决策。集团公司依照法定程序检查、考核有关企业业务经营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
(四)集团公司要建立健全内部财务及审计监督制度,加强资金和成本管理,实行合并财务报表制度,统筹管理核心业务,发挥集团整体优势,提高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能力。
集团公司与外部的关系
(一)集团公司接受国务院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和行业管理,接受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的监管,可向有关部门直接联系相关业务。
(二)集团公司作为一个整体列入国务院确定的试点企业集团名单和国务院确定的国有大中型重点联系企业(以下简称重点企业)名单,享受《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国家体改委关于深化大型企业集团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1997]15号)规定的各项政策;同时,享受国务院确定的重点企业有关政策。
(三)集团公司财务关系在财政部单列。集团公司与所属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集中汇总缴纳所得税。
(四)集团公司为完成国家任务所需资源和生产经营条件,凡属国家配置范围内的,均在国家相应计划中单列,并由集团公司统一组织实施。
(五)集团公司组建过程中,涉及上市公司股权重组时,有关各方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证券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办理。集团公司在决策和管理过程中,要依法保证有关上市公司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防止控股股东损害小股东的权益。
(六)集团公司公司组建后,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对有关企业实行的原有优惠政策继续保持不变。
(七)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涉及有关社会、城市行政管理事宜,以及与地方有关的经济联系,继续接受当地政府的指导和协调。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保险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八)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与国内同行业的其他发电公司是平等、竞争、协作、互利的市场主体。集团公司与电网公司及其他电力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协作,促进我国电力工业发展。
6、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是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组建的国有企业,经国务院同意进行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的试点和国家控股公司的试点。集团公司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20亿元,资产总额801亿元。集团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是集团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集团公司可控装机容量为 30,150MW,权益装机容量为22,220MW;其中火电机组20,880MW,占集团公司可控装机容量的69.25 %;水电机组7,920MW,占集团公司可控装机容量的26.27%;核电机组1,350MW,占集团公司可控装机容量的4.48 %。
集团公司包括97家成员单位,其中36家全资企业, 46家控股企业,15家参股企业,职工总数为76519人。集团公司目前已成立了东北、江西、河南三个分公司,还将在资产相对集中的华北、华东、西北、湖南、川渝等地区设立分公司。
集团公司现有资产分布在全国17个省市自治区,拥有业绩优良的上市公司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和拟将上市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拥有在香港注册的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拥有在电力设备成套服务领域业绩突出的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拥有流域开发的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湖南五凌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拥有12个 1,000MW以上的大型电厂;拥有原国家电力公司全部的核电资产。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的发展战略是:充分发挥集团公司的优势,在发展壮大电力核心产业的基础上,稳步向相关产业延伸,积极寻求海外发展,努力把集团公司建设成为具有较强核心竞争能力、获利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控股型、经营型、集团化、现代化、国际化的大型跨国企业集团
Ⅸ 国家电网公司 发展史
国家电网公司成立于2002年12月29日,以建设运营电网为核心业务,承担着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电力保障的基本使命。公司经营区域覆盖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覆盖国土面积的88%以上,直接服务客户1.45亿户,供电人口超过10亿,管理员工150.4万人,离退休人员近29万人。
2006年公司售电量1.71万亿千瓦时,主营业务收入8529亿元,资产总额12141亿元,资产负债率60.43%。2005年主营业务收入位居《财富》杂志2006年全球500强企业第32名。
http://www.sgcc.com.cn/gsjs/gsjj/default.shtml
国家电网公司组建方案 一、公司的名称、性质
( 一 ) 名称
公司的中文全称 : 国家电网公司 : 英文全称 :Stare Grid Corporation of China,英文简称 State Grid, 英文缩写 :SG。
( 二 ) 性质
国家电网公司是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组建的国有企业 , 经国务院同意进行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的试点。国家电网公司组建后 , 对其全资企业、控股企业、参股企业 ( 以下简 称有关企业 ), 逐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公司法》 ) 进行改组和 规范。
二、公司的组建原则、方式和成员单位
( 一 ) 组建原则
1. 政企分开。国家电网公司是自主经 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企业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 , 不承担政府职能。
2. 优化资源配置。根据国家产业政策 , 以市场为导向 , 按照专业化生产和规模经济的要求 , 调整结构 , 推进全国联网 , 注重降 低成本 , 提高效率 , 促进技术进步 , 增强企业竞争力 , 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3.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国家电网公司依照《公司法》对有关企业逐步进行改组和规范 , 建立以资本为纽带的母子公司体制 , 逐步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4. 稳步实施。国家电网公司的组建和结构调整 , 要统筹规划 , 精心组织 , 逐步推进 , 稳步实施 , 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和正常经营 , 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
( 二 ) 组建方式
国家电网公司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组建。组建国家电网公司所涉及成员单位的有关国有资产 ( 含国有股 权 , 下同 ) 均实行无偿划转 , 不进行资产评估和审计验资。遗留问题逐步清理 , 妥善处理。有关财务关系的划转 , 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研究办理。
( 三 ) 成员单位
国家电网公司主要成员单位包括 36个 全资企业、 1 个控股企业、 1 个事业单位 , 以及暂予保留的 38 个发电企业 ( 名单附后 )。
三、公司的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和法定住所
( 一 ) 注册资本
国家电网公司注册资本暂定为人民币2000 亿元 , 具体由财政部另行核定。
( 二 ) 经营范围
1. 依法经营国家电网公司及有关企业中由国家投资形成并由国家电网公司拥有的全部固有资产。
2. 从事电力购销业务 , 负责所辖各区域电网之间的电力交易和调度。
3. 参与投资、建设和经营相关的跨区域输变电和联网工程。
4.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 经有关部门批准 , 从事国内外投融资业务。
5. 经国家批准 , 自主开展外贸流通经营、国际合作、对外工程承包和对外劳务合作等业务。
6. 从事与电力供应有关的科学研究、 技术开发、电力生产调度信息通信、咨询服务等业务。
7. 经营国家批准或允许的其他业务。
(三 ) 法定住所 国家电网公司法定住所 : 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 86 号。
四、公司的目标、主要职责和权限
( 一 ) 目标
近期目标 : 确保国家电网安全运行和企业职工队伍稳定 , 完成电网企业业务、资产、 机构和人员的重组 加强企业管理 , 转换经营机制 , 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 加快结构调整 , 优化资源配置 : 组织各区域电网公司抓紧建设区域电力调度交易中心 , 完善竞价上网技术支持系统和环保实时监控设施 , 为形成公平竞争、开放有序的电力市场提供基 础条件逐步对所属有关企业配电业务实行内部财务独立核算 : 继续搞好农村电力管理体制改革 , 加强农村电力管理 : 促进发电企业向大用户直接供电的试点工作 : 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 提高经济效益 , 实现资产保值增值 , 把国家电网公司建设成为现代大型企业。
远期目标 : 以改革为动力 , 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 推进全国联网 , 逐步实行输配电分开 , 在售电环节引入竞争机制 : 以电网业务为主要投资方向 , 以生产经营、资本运营等多种手段 , 充分利用各种资源 , 把国家电网公司建设成为具有现代化管理水平、良好社会形象和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
( 二 ) 主要职责
1. 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 , 在国家宏观调控和行业监管下 ,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 , 依法自主经营。
2. 对有关企业的有关固有资产行使出资人权利 , 对有关企业中由国家投资形成并 由国家电网公司拥有的国有资产依法经营、 管理和监督 , 并相应承担保值增值责任。
3. 根据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国家产业政策、电力工业发展规划和市场需求 , 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家电网公司的发展战 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重大生产经营决策。受国家有关部门委托 , 协助制定全国电网发展规划 , 提出全国电力工业发展规划的建议。
4. 参与投资、建设和经营相关的跨区 域输变电和联网工程 , 近期负责三峡输变电 网络工程的建设管理。
5. 负责所辖各区域电网之间的电力交 易和调度 , 处理区域电网公司日常生产中的 网间协调问题 , 实现安全、优质、高效运行。
6.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 优化配置生产要素 , 组织实施重大投资活动 , 对投入产出效果负责。加快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 , 增强企业竞争力 , 促进电力工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7. 深化企业改革 , 加快结构调整 , 转换企业经营机制 , 强化内部管理 , 妥善做好企业重组、精简机构和富余人员分流与再就业工作 , 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
8. 指导和加强国家电网公司有关企业 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 统一管理国家电网公司的名称、商标、商誉等无形资产 , 搞好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文化建设。
9. 承担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 三 ) 主要权限
1. 国家电网公司在保证有关企业合法 权益和自身发展需要的前提下 , 可依照《公司法》等有关规定 , 集中部分国有资产收益 , 用于国有资本的再投入和结构调整。
2.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自主决定全资子公司国有资产的重组、转让、 租赁及外部资产的收购、兼并等事宜。对控 股或参股企业的上述相同事宜 , 通过法定程序决定或参与决定。
3. 享有投资决策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 管理国家电网公司及有关企业的投资项目 , 并组织实施。
4.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 自主决定国家 电网公司内部管理体制和机构设置。依法决 定有关企业的经营方式、分配方式和重大生 产经营决策 , 以及合并、分立、解散等事项。
5.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 经国务院主管 部门批准 , 国家电网公司享有一定的外事审 批权、外贸流通经营权、对外投融资权、对外担保权、对外工程承包权和对外劳务合作 权。
6.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 , 任免和管理全资企业和事业单位的领导成员以及 国家电网公司总部各部门负责人。按法定程 序和出资比例 , 向控股企业和参股企业委派或更换股东代表 , 推荐董事会、监事会成员。
7. 统一管理国家电网公司及有关企业的涉外工作。国家电网公司领导人员出国审批权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8. 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授予的其他权限。 五、公司的管理体制、机构设置和党的组织
( 一 ) 国家电网公司由中央管理。按照《中共中央关于成立中共中央企业工作委 员会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 中发 [1999]18号 ) 和《国务院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 ( 国发 [2002]5 号 ) 精神 , 国家电网公司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由中央管理 资产管理及有关的财务关系由财政部负责 其他关系依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 E 关于 印发中央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和管理的直属企业脱钩的有关配套文件的通知》( 中办发 [1999]8 号 ) 精神办理。
( 二 ) 按照《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 的有关规定 , 国务院向国家电网公司派出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 , 对其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实施监督。
( 三 ) 国家电网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 ,总经理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四 ) 国家电网公司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和权责一致的原则 , 设置内部管理机构。
( 五 ) 国家电网公司党的组织和纪检、监 察机构的设置 ,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规定办理。
六、公司的内部关系
( 一 ) 国家电网公司与有关企业是以资
本为纽带的母子公司关系 , 按照《公司法》 和国家大型企业集团试点的有关规定 , 建立母子公司体制。国家电网公司应进一步规范与有关企业的关系 , 充分调动有关企业的积极性。
( 二 ) 国家电网公司在制定全公司发展战略、调整结构、 , 推进全国联网、跨区电力 交易和调度、协调公司内部利益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 , 是所辖区域电网调度指挥中心和电力交易与结算中心 , 是战略规划 : 投融资、资本运营、科技开发、市场营销、对外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等重大投资经营活动的决策与管理中心。
( 三 ) 国家电网公司有关企业是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 , 对国家电网公司承担固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 :遵守国家电网公司章程 , 执行国家电网公司有关发展战略、结构调整等重大决策。国家 电网公司依照法定程序检查、考核有关企业 业务经营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
( 四 ) 国家电网公司建立健全内部财务及审计监督制度 , 加强资金和成本管理 , 实行合并财务报表制度 , 统筹管理核心业务 ,发挥整体优势 , 提高竞争力。
( 五 ) 暂予保留的 38 个发电企业资产 , 可暂由国家电网公司委托企业所在地区域电网公司管理。
七、公司与外部的关系
( 一 ) 国家电网公司接受国务院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和行业管理。
( 二 ) 国家电网公司享受《国务院批转国 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国家体改委关于深化
大型企业集团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 ( 国发 [1997]15号 ) 和国家对国有大中型重点企业的有关政策。
( 三 ) 国家电网公司的资产与财务关系由财政部负责 , 在财政部单列。
( 四 ) 国家电网公司为完成国家任务所需资源和生产经营条件 , 凡属国家统一配置范围内的 , 均在国家相应计划中单列 , 并由 国家电网公司统一组织实施。
( 五 ) 国家电网公司组建过程中 , 涉及上市公司股权重组时 , 有关各方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办理。国家电网公司在决策和管理过程中 , 要依法保证有关上市公司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 防止控股股东损害小股东权益。
( 六 ) 国家电网公司及有关企业涉及有关社会、城市行政管理等方面事宜 , 以及与地方有关的经济联系 , 继续接受当地政府的指导和协调。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保险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 七 ) 国家电网公司及有关企业与国内同行业的其他电网公司是平等、竞争、协作、 互利的市场主体。国家电网公司与各发电企 业及其他电力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协作 , 促进我国电力工业健康发展。
( 八 ) 为保证电力体制改革平稳过渡、工作有序进行 , 暂不注销国家电力公司 , 保留至 2003 年 6 月 30 日。在此期间 , 授权国家电网公司使用和管理国家电力公司的印章 , 用于办理国家电力公司与新组建 ( 改组 ) 的电力集团公司间资产、财务等的移交手续。注销国家电力公司有关手续由国家电网公司负责办理。
国家电网公司主要成员单位名单
一、全资企业 (36个 )
1、国家电力公司东北公司
2、国家电力公司华东公司
3、国家电力公司华中公司
4 、国家电力公司西北公司
5 、国家电力公司电网建设分公司 6、中国华北电力集团公司
7、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
8、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
9 、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l0. 上海市电力公司 11. 浙江省电力公司 12. 江苏省电力公司 13. 安徽省电力公司 14. 湖北省电力公司 15. 湖南省电力公司 16. 河南省电力公司 17. 江西省电力公司 18. 陕西省电力公司 19. 甘肃省电力公司
20. 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力公司 21. 青海省电力公司
22. 新疆电力公司
23. 四川省电力公司
24. 重庆市电力公司
25. 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26. 山东电力集团公司
27. 中国安能建设总公司
28. 中国超高压输变电建设公司
29. 国电通信中心
30.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
31. 中国电力信息中心
32. 国电武汉高压研究所
33. 国电电力建设研究所
34. 国电动力经济研究中心
35. 国电电力自动化研究院
36. 国家电力公司高级培训中心 二、控股企业 (1个 )
深圳国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0.4%( 持股比例 )
三、事业单位 (1个 )
中国电力出版社
四、暂保留和待转让的发电企业 (38个 )
( 一 ) 暂保留的发电企业
1. 辽宁中朝界河发电厂
2 、吉林丰满发电广
3 、吉林松江河发电厂
4 、吉林白山发电厂
5. 黑龙江莲花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6 、北京十三陵蓄能电厂
7 、天津大港发电厂
8. 河北潘家口蓄能电厂
9 、秦皇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0. 山西省电力公司神头第二发电厂 11. 山东中华发电有限公司
12. 上海阔电燃气轮机发电有限公司 l3. 浙江紧水滩水力发电厂
14. 浙江新安江水电厂
15. 华东天荒坪抽水蓄能有限责任公司 16. 浙江富春江水电厂
17. 福建水口发电有限公司
18. 江西拓林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19. 河南焦作电厂
20. 湖北黄龙滩水力发电厂
21. 湖南省拓溪水电站
22. 湖南省风滩水力发电厂
23. 湖南省东江水力发电厂
24. 重庆发电厂
25. 四川映秀湾水力发电总厂
26. 陕西安康水力发电厂
27. 甘肃刘家峡水电厂
28. 新疆玛纳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二 ) 暂保留并待转让的发电企业
1. 天津市电力公司军粮城发电厂
2. 河北马头发电总厂
3. 内蒙古元宝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4. 内蒙古元宝山发电厂
5. 江苏徐州发电厂
6. 湖北襄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7. 湖南益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8. 陕西宝鸡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9. 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0. 宁夏电力工业局大坝发电厂
http://..com/question/24996742.html
Ⅹ 国家电网公司成立于什么时候
国家电网公司成立于2002年12月29日,以建设运营电网为核心业务,承担着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电力保障的基本使命。公司经营区域覆盖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覆盖国土面积的88%以上,直接服务客户1.45亿户,供电人口超过10亿,管理员工150.4万人,离退休人员近29万人。
2006年公司售电量1.71万亿千瓦时,主营业务收入8529亿元,资产总额12141亿元,资产负债率60.43%。2005年主营业务收入位居《财富》杂志2006年全球500强企业第32名。
http://www.sgcc.com.cn/gsjs/gsjj/default.shtml
国家电网公司组建方案 一、公司的名称、性质
( 一 ) 名称
公司的中文全称 : 国家电网公司 : 英文全称 :Stare Grid Corporation of China,英文简称 State Grid, 英文缩写 :SG。
( 二 ) 性质
国家电网公司是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组建的国有企业 , 经国务院同意进行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的试点。国家电网公司组建后 , 对其全资企业、控股企业、参股企业 ( 以下简 称有关企业 ), 逐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公司法》 ) 进行改组和 规范。
二、公司的组建原则、方式和成员单位
( 一 ) 组建原则
1. 政企分开。国家电网公司是自主经 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企业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 , 不承担政府职能。
2. 优化资源配置。根据国家产业政策 , 以市场为导向 , 按照专业化生产和规模经济的要求 , 调整结构 , 推进全国联网 , 注重降 低成本 , 提高效率 , 促进技术进步 , 增强企业竞争力 , 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3.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国家电网公司依照《公司法》对有关企业逐步进行改组和规范 , 建立以资本为纽带的母子公司体制 , 逐步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4. 稳步实施。国家电网公司的组建和结构调整 , 要统筹规划 , 精心组织 , 逐步推进 , 稳步实施 , 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和正常经营 , 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
( 二 ) 组建方式
国家电网公司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组建。组建国家电网公司所涉及成员单位的有关国有资产 ( 含国有股 权 , 下同 ) 均实行无偿划转 , 不进行资产评估和审计验资。遗留问题逐步清理 , 妥善处理。有关财务关系的划转 , 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研究办理。
( 三 ) 成员单位
国家电网公司主要成员单位包括 36个 全资企业、 1 个控股企业、 1 个事业单位 , 以及暂予保留的 38 个发电企业 ( 名单附后 )。
三、公司的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和法定住所
( 一 ) 注册资本
国家电网公司注册资本暂定为人民币2000 亿元 , 具体由财政部另行核定。
( 二 ) 经营范围
1. 依法经营国家电网公司及有关企业中由国家投资形成并由国家电网公司拥有的全部固有资产。
2. 从事电力购销业务 , 负责所辖各区域电网之间的电力交易和调度。
3. 参与投资、建设和经营相关的跨区域输变电和联网工程。
4.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 经有关部门批准 , 从事国内外投融资业务。
5. 经国家批准 , 自主开展外贸流通经营、国际合作、对外工程承包和对外劳务合作等业务。
6. 从事与电力供应有关的科学研究、 技术开发、电力生产调度信息通信、咨询服务等业务。
7. 经营国家批准或允许的其他业务。
(三 ) 法定住所 国家电网公司法定住所 : 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 86 号。
四、公司的目标、主要职责和权限
( 一 ) 目标
近期目标 : 确保国家电网安全运行和企业职工队伍稳定 , 完成电网企业业务、资产、 机构和人员的重组 加强企业管理 , 转换经营机制 , 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 加快结构调整 , 优化资源配置 : 组织各区域电网公司抓紧建设区域电力调度交易中心 , 完善竞价上网技术支持系统和环保实时监控设施 , 为形成公平竞争、开放有序的电力市场提供基 础条件逐步对所属有关企业配电业务实行内部财务独立核算 : 继续搞好农村电力管理体制改革 , 加强农村电力管理 : 促进发电企业向大用户直接供电的试点工作 : 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 提高经济效益 , 实现资产保值增值 , 把国家电网公司建设成为现代大型企业。
远期目标 : 以改革为动力 , 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 推进全国联网 , 逐步实行输配电分开 , 在售电环节引入竞争机制 : 以电网业务为主要投资方向 , 以生产经营、资本运营等多种手段 , 充分利用各种资源 , 把国家电网公司建设成为具有现代化管理水平、良好社会形象和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
( 二 ) 主要职责
1. 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 , 在国家宏观调控和行业监管下 ,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 , 依法自主经营。
2. 对有关企业的有关固有资产行使出资人权利 , 对有关企业中由国家投资形成并 由国家电网公司拥有的国有资产依法经营、 管理和监督 , 并相应承担保值增值责任。
3. 根据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国家产业政策、电力工业发展规划和市场需求 , 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家电网公司的发展战 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重大生产经营决策。受国家有关部门委托 , 协助制定全国电网发展规划 , 提出全国电力工业发展规划的建议。
4. 参与投资、建设和经营相关的跨区 域输变电和联网工程 , 近期负责三峡输变电 网络工程的建设管理。
5. 负责所辖各区域电网之间的电力交 易和调度 , 处理区域电网公司日常生产中的 网间协调问题 , 实现安全、优质、高效运行。
6.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 优化配置生产要素 , 组织实施重大投资活动 , 对投入产出效果负责。加快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 , 增强企业竞争力 , 促进电力工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7. 深化企业改革 , 加快结构调整 , 转换企业经营机制 , 强化内部管理 , 妥善做好企业重组、精简机构和富余人员分流与再就业工作 , 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
8. 指导和加强国家电网公司有关企业 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 统一管理国家电网公司的名称、商标、商誉等无形资产 , 搞好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文化建设。
9. 承担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 三 ) 主要权限
1. 国家电网公司在保证有关企业合法 权益和自身发展需要的前提下 , 可依照《公司法》等有关规定 , 集中部分国有资产收益 , 用于国有资本的再投入和结构调整。
2.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自主决定全资子公司国有资产的重组、转让、 租赁及外部资产的收购、兼并等事宜。对控 股或参股企业的上述相同事宜 , 通过法定程序决定或参与决定。
3. 享有投资决策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 管理国家电网公司及有关企业的投资项目 , 并组织实施。
4.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 自主决定国家 电网公司内部管理体制和机构设置。依法决 定有关企业的经营方式、分配方式和重大生 产经营决策 , 以及合并、分立、解散等事项。
5.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 经国务院主管 部门批准 , 国家电网公司享有一定的外事审 批权、外贸流通经营权、对外投融资权、对外担保权、对外工程承包权和对外劳务合作 权。
6.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 , 任免和管理全资企业和事业单位的领导成员以及 国家电网公司总部各部门负责人。按法定程 序和出资比例 , 向控股企业和参股企业委派或更换股东代表 , 推荐董事会、监事会成员。
7. 统一管理国家电网公司及有关企业的涉外工作。国家电网公司领导人员出国审批权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8. 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授予的其他权限。 五、公司的管理体制、机构设置和党的组织
( 一 ) 国家电网公司由中央管理。按照《中共中央关于成立中共中央企业工作委 员会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 中发 [1999]18号 ) 和《国务院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 ( 国发 [2002]5 号 ) 精神 , 国家电网公司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由中央管理 资产管理及有关的财务关系由财政部负责 其他关系依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 E 关于 印发中央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和管理的直属企业脱钩的有关配套文件的通知》( 中办发 [1999]8 号 ) 精神办理。
( 二 ) 按照《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 的有关规定 , 国务院向国家电网公司派出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 , 对其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实施监督。
( 三 ) 国家电网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 ,总经理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四 ) 国家电网公司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和权责一致的原则 , 设置内部管理机构。
( 五 ) 国家电网公司党的组织和纪检、监 察机构的设置 ,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规定办理。
六、公司的内部关系
( 一 ) 国家电网公司与有关企业是以资
本为纽带的母子公司关系 , 按照《公司法》 和国家大型企业集团试点的有关规定 , 建立母子公司体制。国家电网公司应进一步规范与有关企业的关系 , 充分调动有关企业的积极性。
( 二 ) 国家电网公司在制定全公司发展战略、调整结构、 , 推进全国联网、跨区电力 交易和调度、协调公司内部利益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 , 是所辖区域电网调度指挥中心和电力交易与结算中心 , 是战略规划 : 投融资、资本运营、科技开发、市场营销、对外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等重大投资经营活动的决策与管理中心。
( 三 ) 国家电网公司有关企业是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 , 对国家电网公司承担固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 :遵守国家电网公司章程 , 执行国家电网公司有关发展战略、结构调整等重大决策。国家 电网公司依照法定程序检查、考核有关企业 业务经营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
( 四 ) 国家电网公司建立健全内部财务及审计监督制度 , 加强资金和成本管理 , 实行合并财务报表制度 , 统筹管理核心业务 ,发挥整体优势 , 提高竞争力。
( 五 ) 暂予保留的 38 个发电企业资产 , 可暂由国家电网公司委托企业所在地区域电网公司管理。
七、公司与外部的关系
( 一 ) 国家电网公司接受国务院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和行业管理。
( 二 ) 国家电网公司享受《国务院批转国 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国家体改委关于深化
大型企业集团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 ( 国发 [1997]15号 ) 和国家对国有大中型重点企业的有关政策。
( 三 ) 国家电网公司的资产与财务关系由财政部负责 , 在财政部单列。
( 四 ) 国家电网公司为完成国家任务所需资源和生产经营条件 , 凡属国家统一配置范围内的 , 均在国家相应计划中单列 , 并由 国家电网公司统一组织实施。
( 五 ) 国家电网公司组建过程中 , 涉及上市公司股权重组时 , 有关各方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办理。国家电网公司在决策和管理过程中 , 要依法保证有关上市公司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 防止控股股东损害小股东权益。
( 六 ) 国家电网公司及有关企业涉及有关社会、城市行政管理等方面事宜 , 以及与地方有关的经济联系 , 继续接受当地政府的指导和协调。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保险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 七 ) 国家电网公司及有关企业与国内同行业的其他电网公司是平等、竞争、协作、 互利的市场主体。国家电网公司与各发电企 业及其他电力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协作 , 促进我国电力工业健康发展。
( 八 ) 为保证电力体制改革平稳过渡、工作有序进行 , 暂不注销国家电力公司 , 保留至 2003 年 6 月 30 日。在此期间 , 授权国家电网公司使用和管理国家电力公司的印章 , 用于办理国家电力公司与新组建 ( 改组 ) 的电力集团公司间资产、财务等的移交手续。注销国家电力公司有关手续由国家电网公司负责办理。
国家电网公司主要成员单位名单
一、全资企业 (36个 )
1、国家电力公司东北公司
2、国家电力公司华东公司
3、国家电力公司华中公司
4 、国家电力公司西北公司
5 、国家电力公司电网建设分公司 6、中国华北电力集团公司
7、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
8、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
9 、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l0. 上海市电力公司 11. 浙江省电力公司 12. 江苏省电力公司 13. 安徽省电力公司 14. 湖北省电力公司 15. 湖南省电力公司 16. 河南省电力公司 17. 江西省电力公司 18. 陕西省电力公司 19. 甘肃省电力公司
20. 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力公司 21. 青海省电力公司
22. 新疆电力公司
23. 四川省电力公司
24. 重庆市电力公司
25. 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26. 山东电力集团公司
27. 中国安能建设总公司
28. 中国超高压输变电建设公司
29. 国电通信中心
30.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
31. 中国电力信息中心
32. 国电武汉高压研究所
33. 国电电力建设研究所
34. 国电动力经济研究中心
35. 国电电力自动化研究院
36. 国家电力公司高级培训中心 二、控股企业 (1个 )
深圳国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0.4%( 持股比例 )
三、事业单位 (1个 )
中国电力出版社
国家电网公司团队为您解答,希望我的回答对您能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