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明清家具种类主要有哪些
明清两代,家具艺术高度发展,形成各具特色的不同风格,被冠以“明式家具”和“清式家具”两个艺术概念。本文拟就明清家具的不同种类,介绍明清两代不同的时代风格。
明清时期,家具的种类繁多。如果将其按使用功能分类后,再进行造型分类就清楚得多了。论其功能可分为卧具、坐具、起居用具、屏蔽用具、存贮用具、悬挂及承托用具。或直接分为床塌、椅凳、桌、案、几、屏联、箱柜、台架等类。
桌案
桌子有两种形式,一种有束腰,一种无束腰。
清·黄花梨无束腰罗锅枨直腿香几
有束腰桌子:是在桌面下装一道缩进面沿的线条,尤如给家具系上一条腰带,故名“束腰”。束腰下的牙板仍与面沿垂直。束腰有两种作法,一种低束腰,一种高束腰。低束腰的牙板下一般还要安罗锅枨和矮佬,或者霸王枨。如果不用罗锅枨和霸王枨,则必须在足下装托泥。起额外加固作用。高束腰家具面下装矮佬分为数格,四角即是外露的因腿上载,与矮佬融为一体。矮佬两侧分别起槽,牙板的上侧装托腮,中间镶安绦环板。绦环板的板心浮雕各种图案或镂空花纹。高束腰的作用不但美化了家具,更重要的是拉大了牙板与面沿的距离,有效地固定了四腿。因而牙板下不必再有过多的辅助部件。有束腰家具不管低束腰还是高束腰,在桌子的四足都削出内翻或外翻马蹄,有的还在腿的中间部份雕出云纹翅。这已成为有束腰家具的一个特征。
黄花梨有束腰展腿式半桌
无束腰桌子:即四腿直接支撑桌面,四腿之间有牙板或横帐连接,用以固定四足和支撑桌面。无束腰桌子不论圆腿也好,方腿也好,足端一般不作任何装饰。只有个别的为减少四足磨损而在足端装上铜套的。其主要目的在于保护四足。同时也起到相应的装饰效果。
案的造型有别于桌子。突出表现为案腿足不在四角,而在案的两侧向里收进一些的位置上。两侧的腿间大都镶有雕刻各种图案的板心或各式圈口。案足有两种作法,一种是案足不直接接地,而是落在托泥上。它又不像桌子托泥那样用四框攒成,而是两腿共用一个长条形的木方子。每张案子须用两个托泥。另一种是不用托泥的,腿足直接接地,在两腿下端横枨以下分别向外撇出。这两种案上部的作法基本相同,案腿上端横向开出夹头榫,前后两面各用一个通长的牙板把两侧案腿贯通在一起,使腿和牙板共同支承案面。两侧的腿还有意向外诧出,以增加隐定性。
还有一种与案稍有不同的家具,其两侧腿足下不带托泥,也无圈口和雕花板心,而是在腿间稍上一些的位置上平装两条横枨。有的在左右两腿间的长牙板下再加一条长枨。这类家具,如果面上两端装有翘头,那么无论大小,一般都称为案。如果不带翘头,那就另当别论了。这类家具,人们一般把较大的称为案,较小的称为桌子。
王世襄先生在《明式家具研究》书中,把腿足在板面四角的称为“桌形结体”,把四足不在四角而在缩进一些位置的称为“案形结体”。根据这个论断衡量,这种家具具备案的特点较多,尤其是腿足的位置和夹头榫结构,因此,严格说来,还应叫案。桌形结体一般不包括案,而案形结体不仅包括案,也包括这种类型的桌子。人们把大者称案,自不必说,把小者称桌,即案形结体的桌子。说明这类小案桌与同等大小的桌子在使用功能上没有什么区别。也说明案和桌自产生,发展到现在,始终保持着极其密切的联系。
明代桌案的种类有如下几种:
明末 黄花梨卷草纹展腿方桌
1、方桌:凡四边长度相等的桌子都称为方桌,常见的有八仙桌,因每边可并坐二人,合坐八人,故称八仙桌。有带束腰和不带束腰两种形式。方桌中还有一种一腿三牙式的,造型独特,其桌腿足的侧脚收分明显,足端亦不作任何装饰。桌面边框用材较宽,使腿子得以向里收缩。面下桌牙除随边两条外,另在桌角下沿装一小板牙,与其它两条长牙形成135度角。这三个方向的桌牙都同时装在一条桌腿上,共同支撑着桌面。故称一腿三牙。这种方桌不仅结构坚实,造型也很美观。
方桌中还有专用的棋牌桌,多为两层面,个别还有三层者。套面之下,正中做一方形槽斗,四周装抽屉,里面存放各种棋具,纸牌等。方槽上有活动盖,两面各画围棋,象棋两种棋盘。棋桌相对的两边靠左侧桌边,各作出一个直径10厘米,深10厘米的圆洞,是放围棋子用的。上有小盖。不弈棋时可以盖好上层套面,或打牌,或作别的游戏。平时也可用作书桌,名为棋桌,是指它是专为弈棋而制作的,具备弈棋的器具与功能。实际上它是一种集棋牌等活动于一身的多用途家具。
明末清初 黄花梨独板大翘头案
2、长桌、条桌与条案:长桌也叫长方桌,它的长度一般不超过宽度的两倍。长度超过宽度两倍以上的一般都称为条桌。分为有束腰和无束腰两种。条案都无束腰,分平头和翘头两种,平头案有宽有窄,长度不超过宽度两倍的,人们常把它称为“油桌”,一般形体不大,实际上是一种案形结体的桌子。较大的平头案有超过两米的,一般用于写字或作画,称为画案。条案,则专指长度超过宽度两倍以上的案子。个别平头案的长度也有超过宽度两倍以上者,也属于条案范畴。
翘头案的长度一般都超过宽度两倍以上,有的超过四五倍以上,所以翘头案都称条案。明代翘头案多用铁力木和花梨木制成。两端的翘头常与案面抹头一木联作。在故宫博物院收藏的家具藏品中,这方面的实例很多。
清·大漆描金花鸟寿字纹半圆桌
3、圆桌和半圆桌:圆桌及半圆桌在明代并不多见,现在所能见到者多为清代作品,也分有束腰和无束腰两种。有束腰的,有五足、六足、八足者不等。足间或装横帐或装托泥。无束腰圆桌,一般不用腿,而在面下装一圆轴,插在一个台座上,桌面可以往来转动,开阔了面下的使用空间,增加了使用功能。
半圆桌,一个圆面分开做,使用时可分可合。靠直径两端的腿做成半腿,把两个半圆桌合在一起,两桌的腿靠严,实际是一条整腿的规格。在圆桌、半圆桌的基础上,又衍化出六、八角者。使用及作法大体相同,属于同一类别。在清代皇宫及王府园林中,是极常见的家具品种。
黄花梨缠枝莲小炕桌(清早期)
4、炕桌、炕几和炕案:炕桌、炕几和炕案,是在床塌上使用的一种矮形家具。它的结构特点多模仿大形桌案的作法,而造型却较大型桌案富于变化。如:鼓腿彭牙桌,三弯腿炕桌等。鼓腿彭牙做法,是桌腿自拱肩处彭出后向下延伸然后又向内收,尽端削出马蹄。牙板因随腿的张出也向外彭出,因而又写作“弧腿蓬牙”。三弯腿炕桌的上部与鼓腿彭牙桌上部完全相同,唯有腿足自拱肩处向外张出后又向里弯曲,快到尽头时,叉向外来个急转弯,形成外翻马蹄。这类炕桌多用托泥。除框式托泥外,还有圆珠式托泥。炕案的做法与大型条案相同。日常使用则与炕几的作用完全一致。在皇宫和王府厅堂常在临窗设坐炕,长度一般与建筑的开间相等,正中设炕桌,两侧放坐褥或隐枕,左右靠墙备摆一炕几或炕案,陈设炉、瓶、盆景等摆设。
明黄花梨炕案炕几和炕案只是形制不同,长短大小则相差无几,多呈长条形,主要用于坐时靠倚,有时也有用于放置器物。概括起来说,炕桌、炕案和炕几,都属于同一范畴的家具。它们在使用中既可依凭靠倚,又可用于放置器物或用于宴享。炕桌是一种近似方形的长方桌,它的长宽之比差距不大。炕案除结构和造型有别于桌外,长宽之比的差距也较大。炕几也叫靠几,长和宽的比例也较大,有别于炕桌。明代时,炕几、炕桌和炕案的使用很普遍,而且非常讲究。明代《遵生八笺·起居安乐》中介绍说:“靠几,以水磨为之,高六寸,长二尺,阔一尺有多,置塌上。侧坐靠衬,或置蕉炉、香盒书卷最便。三物吴中之式雅甚,又且适中。”
明·黄花梨三弯腿方香几
5、香几:香几是用来焚香置炉的家具。但并不绝对,有时也可它用。香几大多成组或成对使用。古书中对各种香几的描绘均很详细:“书室中香几之制二,高可二尺八寸,几面或大理石,或歧阳、玛脑石,或以骰子柏楠镶心,或四、八角,或方或梅花,或葵花、茨菇,或圆为式,或漆、或水磨诸木成造者,用以阁蒲石,或单玩美石,或置香椽盘,或置花尊以插多花,或单置一炉焚香,此高几也。”
香几的形制以束腰作法居多,腿足较高,多为三弯式,自束腰下开始向外彭出,拱肩最大处较几面外沿还要大出许多。足下带托泥。整体外观呈花瓶式。高度约在90一100厘米之间。
清式瘿木面香红木矮几
6、矮几::矮几是一种摆放在书案或条案之上用以陈设文玩器物的小几。这种几,由于以陈设文玩雅器为目的,故要求越矮越好。常见案头所置小几,以一板为面,长三尺,阔一尺二寸,高仅三寸余,有的还嵌着金银片子。几面两端横设小档两条,用金泥涂之。面下不宜用腿,而用四牙。
茶几
7、茶几:一般以方形或长方形居多。高度相当于扶手椅的扶手。通常情况下都设在两把椅子的中间,用以放置杯盘茶具,故名茶几。
蝶几
8、蝶几:蝶几又名“七巧桌”或“奇巧桌”。是依照七巧板的形状创意而成的。由七件形态各不相同的几子组成。为了使用方便,把个别形态的做成双件,这样说不只七件,多者可达十三件。这七种几子的面板,其比例尺寸都要互相谐调,有着极其严格的比例尺度,它比宋代发明的宴几更为新奇。它不仅可拼方形、长方形,还能拼成犬牙形,这在园林建筑的陈设中,可谓别具一格。
清 紫檀琴桌
9、琴桌:琴桌,在明清两代专用桌案中除棋桌外,还有琴桌。琴桌的形制也大体沿用古制,尤其讲究以石为面,如:玛瑶石,南阳石,永石等。也有采用厚木板做面的。还有以郭公砖代替桌面的,因郭公砖都是空心的,且两端透孔。使用时,琴音在空心砖内引起共鸣,使音色效果更佳。还有的在桌面下做出能与琴音产生共鸣的音箱。其做法是以薄板为面,下装桌里,桌里的木板要与桌面板隔出3一4厘米的空隙,桌里镂出钱纹两个,是为音箱的透孔。桌身通体揉饰红漆,以理沟描金手法填戗龙纹图案。这恐怕是目前所见最华丽而又实用的琴桌实物了。
B. 明清时期家具特点都有哪些
明式家具:
明代是中国古典家具发展的黄金时期.明式家具多采用硬木,以黄花梨,紫檀木最为常见.结构采用小结构拼接,使用榫卯,造型上注重功能的合理性与多样性,既要符合人的生理特点,又富贵典雅,是艺术与实用的结合,明式家具极少漆,也没有过多的装饰,突出木色纹理,体现材质美,形成清新雅致,明快简约的风格。明式家具质朴简洁、豪放规整,清代家具工艺精湛、雍容典雅。 明式家具以黄花梨木为主,极少使用其他木材。而黄花梨木家具,又以桌椅、橱柜较多,没有镶嵌和雕镂,只有极少雕刻。明末清初由于黄花梨木匮乏而改用紫檀木加工制作。紫檀木家具大件甚少,木材宽一般不过八寸,木材材质好,雕刻的较少,不做镶嵌。据行家介绍,紫檀木木种就有十几种,根据不同的材质,其价格差别较大,最昂贵的为金星紫檀。
明清家具清代家具:
清代家具与明代家具不同,大体来说明式简约,清代繁琐;明式的造型取胜,清式装饰见长。清中期以后逐渐使用鸡翅木、酸枝木、铁力木、花梨木等,而新家具大多是用酸枝木和红木作材料。酸枝木家具,大件较多,雕刻花样多,嵌玉和牙、石、木、螺、景泰蓝等。花梨木家具也多雕刻、多镶嵌,并且近代产品多。明及清前期的家具式样纷呈,常有变化。明朝在造型上设计出了圈椅、四出头官帽椅、圆角柜、大画案等。清朝在延续了明家具风格的基础上,又设计出了特有的家具,如红木福寿如意太师椅、炫琴案、紫檀圆凳、钉绣墩等家具。
C. 明清时期的家具都有什么特点
明代家具:明代家具造型简洁,结构合理,工艺精密,风格典雅,为家具的内最高境界,明代容家具一般不髹漆,只在外表施以透明的蜡,工艺简洁而活泼,质朴,不但富有流畅,隽永的线条美,还给人以含蓄,高雅的意蕴美。
清代家具:清代家具结构复杂,造型曲折,雕刻细腻,给人豪华尊贵,富丽堂皇,气派的感觉。清代家具的发展有4个阶段,分别为清初,乾隆,嘉庆,晚清。创造了繁华稳重富丽堂皇的家格式,其风格造型与明代家具截然不同,用材厚重,尺寸也较宽大,与明式家具的朴素大方,舒适形成鲜明的对比。
可见,明式家具注重于实用,舒适,色泽协调沉静,园顺的体质经过打磨髹饰以后,不仅锃莹明亮,而且手感特别柔美。清代家具则较多注重陈设效果,整体造型厚重体形庞大,色彩强烈,并且采用多种工艺手法,强调形体的装饰美,各种材料的镶嵌,精细繁缛的雕刻,过度的堆砌和人为的雕琢,使许多家具显得特别繁琐,财力不济而粗制滥造,华而不实。 清代家具以广州(广式),苏州(苏式),北京(京式)制作的最出名,各代表一方的风格,被称为清代家具三大名作,其中以广州产品最为突出。
D. 中国明清家具有什么特点
一、明代家具特点:
1、精, 即选材精良,制作精湛。明式家具的用料多采用紫檀、黄花梨、铁梨木等质地坚硬、纹理细密、色泽深沉的名贵木材。鉴定和辨别是否是明代 家具,用料的审鉴是至关重要的。
2、巧,即制作精巧,设计巧妙。明代家具的造型结构,十分重视与厅堂建筑相配套,家具本身的整体配置也主次井然,陈列在厅堂里有装饰环境、填补空间的巧妙作用。
3、简,即是造型简练,线条流畅。明式家具的造型虽式样纷呈,常有变化,但有一个基点,即是简练。几根线条和组合造型,给人以静而美,简而稳,疏朗而空灵的艺术效果。
4、雅,即是风格清新,素雅端庄。雅,是一种文化,一种美的境界。明代文士崇尚“雅”,官宦富贾也附庸“雅”,工匠们也迎合文人们的雅趣,所以形成了明式家具“雅”的品性。雅在家具上的体现,即是造型上的简练,装饰上的朴素,色泽上的清新自然,而无矫揉造作之弊。
二、清代家具特点:
1、前清时期,造型上不似中期那么浑厚、凝重,装饰上不似中期那么繁缛富丽,用材也不似中期那么宽绰,这时期还是处于对前代的继承期。
2、造型上浑厚、庄重。
突出为用料宽绰,尺寸加大,体态丰硕。清代的太师椅最能体现清式风格特点,它座面加大,后背饱满,腿子粗壮。整体造型像宝座一样的雄伟、庄重。其它如桌、案、凳等家具,也可看出这些特点。
3、装饰上求多、求满、富贵、华丽。
多种材料并用,多种工艺结合。雕、嵌、描金兼取并用,常见通体装饰,达到空前的富丽和辉煌。
E. 明清时期家具具有有哪些特点
明式家具:
明代是中国古典家具发展的黄金时期.明式家具多采用硬木,以黄花梨,紫檀木最为常见.结构采用小结构拼接,使用榫卯,造型上注重功能的合理性与多样性,既要符合人的生理特点,又富贵典雅,是艺术与实用的结合,明式家具极少漆,也没有过多的装饰,突出木色纹理,体现材质美,形成清新雅致,明快简约的风格。明式家具质朴简洁、豪放规整,清代家具工艺精湛、雍容典雅。 明式家具以黄花梨木为主,极少使用其他木材。而黄花梨木家具,又以桌椅、橱柜较多,没有镶嵌和雕镂,只有极少雕刻。明末清初由于黄花梨木匮乏而改用紫檀木加工制作。紫檀木家具大件甚少,木材宽一般不过八寸,木材材质好,雕刻的较少,不做镶嵌。据行家介绍,紫檀木木种就有十几种,根据不同的材质,其价格差别较大,最昂贵的为金星紫檀。
清代家具:
清代家具与明代家具不同,大体来说明式简约,清代繁琐;明式的造型取胜,清式装饰见长。清中期以后逐渐使用鸡翅木、酸枝木、铁力木、花梨木等,而新家具大多是用酸枝木和红木作材料。酸枝木家具,大件较多,雕刻花样多,嵌玉和牙、石、木、螺、景泰蓝等。花梨木家具也多雕刻、多镶嵌,并且近代产品多。明及清前期的家具式样纷呈,常有变化。明朝在造型上设计出了圈椅、四出头官帽椅、圆角柜、大画案等。清朝在延续了明家具风格的基础上,又设计出了特有的家具,如红木福寿如意太师椅、炫琴案、紫檀圆凳、钉绣墩等家具。
F. 明清家具的风格图案
镶嵌装饰就是明代与清代家具区别的一个明显标志。明代家具很少用镶嵌版装饰,而清代家具则多镶嵌装权饰。
明清家具上的花纹,是鉴定家具制作年代的最重要依据。家具上的装饰花纹与其他工艺品的花纹一样,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如明清家具上常见的龙纹、凤纹、螭纹、葡萄纹、牡丹纹、如意纹、卷草纹及各式吉祥图案等,也是明清时期各类工艺品上常见的装饰纹样。比如,吉祥图案是清代瓷器上最常用的装饰题材,清代家具的图案装饰也是如此。许多图案的组合,都必含有吉祥、富贵的寓意,常见的有“五蝠捧寿”、“鹊上梅梢”、“麒麟送子”、“吉庆有余”、“龙凤呈祥”、“海屋添筹”等,尤其到了清代晚期的家具,这种纹样装饰比比皆是。
G. 明清家居的风格和特点是什么
明清家具
古典家具是中国悠久灿烂的艺术文化中的一颗璀璨的明珠。古典家具专的价值不仅仅是服属务于人的使用价值,同时还凝集着在特定环境下形成的各个时期不同的艺术风格,综合反映了不同历史阶段的生产发展、生活习俗、观念意识、审美情趣以及科学技术和物质的发展水平。人类使用家具的历史非常久远,迄今为止发现的最早的、完整的家具遗存属战国时代。今天人们能见到的古代家具,主要是明清两代的制品。
明代是我国家具史上的黄金时代。这一时期家具的造型、装饰、工艺、材料等,都已达到了尽善尽美的境地,具有典雅、简洁的时代特色,后世誉之为“明式家具”。清式家具以设计巧妙、装饰华丽、做工精细、富于变化为特点。尤其是乾隆时期的宫廷家具,材质之优,工艺之精,达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正是这一时期正是确立了清式家具的风格。明清家具典型地体现了中国家具所具有的极其精湛的工艺价值、极高的艺术欣赏价值、丰富的历史文化价值和收藏价值。
家具一般可分为椅凳类、桌案类、床榻类、橱柜类和其它杂项类。
一、 明清家具的艺术风格和装饰特点
H. 中国明代家具的风格特点
明代家具有广、狭二义。广义的明式家具,着重一个“式”字,不管制作于明代或明以后何时,也不论贵重材质和一般材质,只要具有明代家具风格,皆称之“明式家具”。狭义则指明代至清代前期材美工良,造型优美的家具。我们要介绍的是后者。
含义
明代社会稳定,农业和手工业发达,工匠获得更多的自由,尤其是明中后期,商品丰富,流通渠道广泛,外贸开放,从而使大城市、城镇经济迅速兴起,尤以江南与南海地区最为显著。明清时期,此两地成为家具的重要产地,其实是和这些地区商品经济发达是有直接联系的。 明范濂《云间据目抄》中有这样一条:“细木家伙,如书桌禅椅之类,余少年曾不一见,民间止用银杏金漆方桌。自莫廷韩与顾、宋两家公子,用细木数件,亦从吴门购之。隆、万以来,虽奴隶快甲之家,皆用细器,而徽之小木匠,争列肆于郡治中,即嫁妆杂器,俱属之类。纨绔豪奢,又以椐木不足贵,凡床橱几桌,皆用花梨、瘿木,乌木、相思木与黄杨木,及其贵巧,动费万钱,亦俗之一靡也。尤可怪可,如皂快偶得居止,即整一小憩,以木板装铺,庭蓄瓮鱼杂卉,内则细桌拂尘,号称书房,竟不知皂快所读何书也。”由此可窥得明代后期苏、松地区家具与民风之一斑。
明代是自汉唐以来,我国家具历史上的又一个兴盛期。随着当时经济的繁荣,城市的园林和住宅建设也兴旺起来,贵族、富商们新建成的府第,需要装备大量的家具,这就形成了对于家具的大量需求。明代的一批文化名人,热衷于家具工艺的研究和家具审美的探求,他们的参与对于明代家具风格的成熟,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郑和下西洋,从盛产高级木材的南洋诸国,运回了大量的花梨、紫檀等高档木料,这也为明代家具的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明代家具的造型非常简洁明快,工艺制作和使用功能都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峰。这一时期的家具,品种、式样极为丰富,成套家具的概念已经形成。布置方法通常是对称式,如一桌两椅或四凳一组等等,在制作中大量使用质地坚硬、耐强度高的珍贵木材。家具制作的榫卯结构极为精密,构件断面小轮廓非常简练,装饰线脚做工细致,工艺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形成了明代家具朴实高雅、秀丽端庄、韵味浓郁、刚柔相济的独特风格。
明代家具的种类
明代家具按其功能,可以分为五大类:
一、 几案类:
包括桌案与几,是五大类中品种最多的一类。大概可分为:1、炕桌、炕几、炕案 2、香几 3、酒桌、朱桌 4、方桌 5、条桌案(条几、条桌、条案) 6、宽桌案(书桌、画案) 7、其它桌案(月牙桌、扇面桌、棋桌、琴桌、抽屉桌、供桌、供案)
二、 床榻类:
只有床身,上面没有任何装置的卧具称之为“榻”,有时亦称为“床”或“小床”;床上后背及左、右三面安围子的叫“罗汉床”;床上有立柱,柱间安围子,柱子承顶子的叫“架子床”。
三、 椅凳类:
椅凳类包括了不同种类的各式坐具。如:1、杌凳(无束腰杌凳、有束腰杌凳、四面平杌凳等)2、坐墩 3、交杌,俗称马扎,可以折叠,便于携带。4、长凳(条凳、二人凳、春凳)5、椅(靠背椅、扶手椅、圈椅、交椅等)6、宝座(只有宫廷、寺院才有,而非一般家庭用具)
四、 框架类:
此类家具,或以陈设器为主,或以储藏器为主,或一器兼用。可分为:1、架格。即以立木为足,取横板将空间分隔成多层的家具,有书架、物架、多宝格等。2、亮格框,即架框结合在一起的,常见形式是架格在上,框子在下,齐人高或稍高。3、圆角框。4、方角框。
五、 屏联类。
关于明代家具风格,著名家具研究专家王世襄先生在《明式家具的‘品’与‘病’》一文中,仿司空图《诗品》、黄钺《画品》及沈约“八病”说,将明代家具列成“十六品”和“八病”,现简述如下:
十六品:1、简练 2、淳朴 3、厚拙 4、凝重 5、雄伟 6、圆浑 7、沉穆 8、秾华 9、文绮 10、妍秀 11、劲挺 12、柔婉 13、空灵 14、玲珑 15、典雅 16、清新
八病:1、繁琐 2、赘复 3、臃肿 4、滞郁 5、纤巧 6、悖谬 7、失位 8、俚俗
明代家具的风格
对于明代家具风格特点的了解和掌握,是我们欣赏家具、鉴定家具时所必须具备的条件。明代家具的风格特点,细细分析有以下四点:
1.造型简练、以线为主
严格的比例关系是家具造型的基础。我们看以上图中的明代家具,其局部与局部的比例、装饰与整体形态的比例,都极为匀称而协调。如椅子、桌子等家具,其上部与下部,其腿子、枨子、靠背、搭脑之间,它们的高低、长短、粗细、宽窄,都令人感到无可挑剔地匀称、协调。并且与功能要求极相符合,没有多余的累赘,整体感觉就是线的组合。其各个部件的线条,均呈挺拔秀丽之势。刚柔相济,线条挺而不僵,柔而不弱,表现出简练、质朴、典雅、大方之美。
2.结构严谨、作工精细
明代家具的卯榫结构,极富有科学性。不用钉子少用胶,不受自然条件的潮湿或干燥的影响,制作上采用攒边等作法。在跨度较大的局部之间,镶以牙板、牙条、圈口、券口、矮老、霸王枨、罗锅枨、卡子花等等,既美观,又加强了牢固性。明代家具的结构设计,是科学和艺术的极好结合。时至今日,经过几百年的变迁,家具仍然牢固如初,可见明代家具的卯榫结构,有很高的科学性。
3.装饰适度、繁简相宜
明代家具的装饰手法,可以说是多种多样的,雕、镂、嵌、描,都为所用。装饰用材也很广泛,珐琅、螺甸、竹、牙、玉、石等等,样样不拒。但是,决不贪多堆砌,也不曲意雕琢,而是根据整体要求,作恰如其分的局部装饰。如椅子背板上,作小面积的透雕或镶嵌,在桌案的局部,施以矮老或卡子花等。虽然已经施以装饰,但是整体看,仍不失朴素与清秀的本色;可谓适宜得体、锦上添花。
4.木材坚硬、纹理优美
明代家具的木材纹理,自然优美,呈现出羽毛兽面等膝陇形象,令人有不尽的遐想。充分利用木材的纹理优势,发挥硬木材料本身的自然美,这是明代硬木家具的又一突出特点。明代硬木家具用材,多数为黄花梨、紫檀等。这些高级硬木,都具有色调和纹理的自然美。工匠们在制作时,除了精工细作而外,同时不加漆饰,不作大面积装饰,充分发挥、充分利用木材本身的色调、纹理的特长,形成为自己特有的审美趣味,形成为自己的独特风格。这是明代家具的又一特点。
明代家具的风格特点,概括起来,可用造型简练、结构严谨、装饰适度、纹理优美四句话予以总结。以上四句话,也可说四个特点,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相互联系、共同构成了明代家具的风格特征。当我们看一件家具,判断其是否是明代家具时,首先要抓住其整体感觉,然后逐项分析。只看一点是不够的,只具备一个特点也是不准确的。这四个特点互相联系,互为表里,可以说缺一不可。如果一件家具,具备前面三个特点,而不具备第四点,即可肯定他说,它不是明代家具。后世模仿上述四个特点制的家具,称为明式家具。
I. 明清家具特点的比较
明式家具是独具特色的传统家具。指自明代中叶以来,能工巧匠用紫檀木、杞梓木、花梨木等制作的硬木家具。虽然明式硬木家具在全国很多地方都生产,但以苏州为中心的江南地区能工巧匠制作的家具最得大家认可。因此,人们公认苏式家具是明式家具的正宗,也称它为"苏州明式家具",简称"苏式"。造型优美,选材考究,制作精细是明式家具的三大特点。中国家具工艺有着悠久的历史,发展到明代开始形成独特格式,因而被后人称为明式家具。明式家具是家具文化风格的代表,装饰精微,雕饰精美,散发出传统文化的精神、气质、神韵。
明式家具,特征鲜明,魅力无穷,体现在以下几点:
1、文人参与设计,极具意匠美。明式家具的设计者大多是文化气息甚浓的文人雅士,由他们设计出家具图样后,再交由出色的木工制作而成。在家具设计之时,设计者往往会将自己的奇思妙想融于设计之中,使家具的造型优美、稳重、简朴,各组件的比例讲求实用与审美的一致,装饰讲究少而精,淡而雅。明式家具,乍看之下,一般感觉毫不起眼,但细品之下,却散发出独特的魅力,每一个细节都值得欣赏、推敲。明式家具好比一杯好茶,入口味淡,再三品尝则回味无穷。所以,有设计师甚至认为,明式家具是用来观赏而不是用来使用的。
2、选料考究流露天然之美。明式家具在造型上,讲求物尽其用没有多余的东西,简洁到不能再简洁了,强调家具形体线条优美、明快、清新。通体轮廓讲求方中有圆、圆中有方,整体线条一气呵成,在细微处有适宜的曲折变化。明式家具注重委婉含蓄,干净简朴之曲线,若有若无、若虚若实,给人留下广阔的想象空间,体现了虚无空灵的禅意。明式家具在选材时追求天然美,凡纹理清晰、美观的“美材”,总是被放在家具的显著部位,并常呈对称状,巧妙地运用木材天生的色泽和纹理之美,而不做过多的雕琢,在不影响整体效果的前提下,只在局部作小面积的雕饰,这与现代人返璞归真的审美时尚是完全契合的。
3、结构简单、合理,连接牢固,极具工巧美。明式家具的结构源于建筑学的梁架结构,横者为梁,竖者为架,结构严谨,用材合理,绝无多余与浪费,各部件间采用榫卯连接,胶粘辅助牢固,显示出高超的制作工艺。
清式家具指清朝的雍正、乾隆时期形成的带有当时时代气息的家具。这种家具在形式和格调上与传统家具的朴素大方、典雅内敛的风格大相径庭甚至格格不入,形成强烈对照,故在我国家具史上称之为“清式”家具。
清代康熙、雍正、乾隆三代盛世期,在我国工艺美术史上出现了一味追求富丽华贵、繁缛雕琢的风气。这时正值“广式家具”盛行,加上清官内院的追随和提倡,清代中叶以后,家具以造型厚重、形体庞大、装饰繁琐而风靡一时。
具体而言,清式家具具有以下特点:
其一、品种及造型上追求创新。清式家具的品种可谓繁多,许多家具都具有前代所没有的风格和特点。比如,清代的李渔就主张几案多设抽屉,橱柜多加搁板,从而开清式书案、多宝格之先河。据史载,生炭火避寒的暖椅,贮冷水祛暑的凉炕,都是李渔的创造。清式宫廷家具更喜标新立异。比如有一种木床,床上不仅有帽架、衣架、瓶托、灯台、悬余架,甚至还有可以升降的痰桶架。此外,清式家具的造型也变化多端。多年来,海内外的博物馆及收藏家虽搜集了难以计数的清式家具,但至今仍不时发现前所未见的清式家具的奇特品种,有些家具竟难猜测其为何物。
其二、用材上视野广阔。在用料选材上,清式家具推崇色泽深、质地密、纹理细的珍贵硬木,尤以紫檀为首选。
清中期以前的宫中家具,选料最为讲究。如用料讲究清一色,或紫檀或红木,各种木料互不掺用,有的家具甚至用同一根木料制成;选材时要求无疖无疤,无标皮,色泽均匀,稍不中意,就弃之不用,绝不将就。在制作上,为了保证外观的色泽和纹理的一致,也为了坚固牢靠,往往采用一木连做,而不用小材料拼接。如有的床榻为鼓腿澎牙结构,尽管腿足曲率极大,也多采用一木挖成而不是拼接。不少宫廷紫檀家具透雕的花牙,往往与腿足和牙条一木连做。这样一来,用料很大,浪费极多。
其三、工艺上装饰丰富。注意装饰性,是清式家具最显著的特征。为了达到瑰丽多姿、千变万化的装饰效果,清式家具的设计者和制作者几乎使用了当时一切可以利用的装饰材料,尝试了一切可以采用的装饰手法。在家具制作与各种工艺品相结合上更是殚精竭智,力求新奇。其中采用最多的装饰手法当属雕饰和镶嵌。
其四、艺术风格上融会中西。从传世的清式家具中,人们很容易感受到外来文化,特别是西方艺术的浓浓气息。清式家具不仅继承了明式的优点,而且,对西方文明也进行了大胆借用。从现存的清式家具来看,采用西洋装饰图案或装饰手法者占有相当的比重。